让它们红红脸!山东给这34家企业挂环保“红标”
环境是典型的公共产品,一家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污染是由其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来承担。作为公民,我们有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权利,也有这样的责任。但环境问题又有一定的专业门槛,有些门槛还很高,怎样能让普通人更好地行使这份监督权?
大众日报·新锐大众记者登录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http://123.232.114.99:8088/SDXY/index),查询实时信息发现,截至4月24日山东共有环境信用“红标”企业34家,环保部门将把这些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对其中适用于停业、关闭的,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
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通过打分,划分红标、黄标、绿标企业,可以直观地公开企业环境行为实际表现,让普通人也看得到、看得懂。今年3月1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正式施行,评价系统同步上线。山东开始对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纳入环境管理的企业实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截至4月24日,共有34家企业被挂“红标”。大众日报·新锐大众记者查询发现,这些企业被挂“红标”的主要原因包括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或建成并投入生产、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污等。登录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点击这些企业的名称,在环境信用记录一栏,能够清楚看到该企业是在何时、因何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何种处罚、记了几分。
此外,截至4月24日,“黄标”企业共558家,共有2989家企业挂上了“绿标”。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姚云辉表示,省环保厅会定期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和环境信用年度评价结果通报省有关部门和机构,帮助银行等市场主体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审查信贷等的重要参考;也希望相关部门、机构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等方面,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同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