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4〕33号
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及开展第二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5号)要求,结合2013年创建试行方案执行情况,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同志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工作要求,通过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以下简称国家级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快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和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建设,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责任,强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提升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基础能力,为产业发展及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在县域内构建起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框架体系。计划5年内创建20个国家级示范县,在全省树立一批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推动全省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
二、创建范围
县、市及涉农区人民政府。涉农区是指区内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所占比例超过30%的区。
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向农、林、牧、副、渔、水利、粮食等大县(市、区)以及农村社区化服务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倾斜。
三、组织实施
(一)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由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和推荐,每个市原则上可推荐1个县(市、区)参与2014年创建工作。各市教育局于9月20日前将拟推荐的县(市、区)出台的创建实施方案、申报书、自评报告和以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名义向省教育厅提出的申请报告(一式3份,见附件)统一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县(市、区)进行初步遴选,并于10月初开展实地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0月底,推荐考核达到国家级示范县评选条件的3至4个县(市、区)参加全国评选。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培训台账、会议记录、经费账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教育部组织国家级示范县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国家级示范县创建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明确具体承办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制约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创建措施。各市教育局要以国家级示范县创建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参加创建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抓住全国职教会召开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各方配合和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深入调研,查找差距,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方案,对照标准认真撰写申报书和自评报告。已经入围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县创建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创建申报书的承诺开展好创建工作,落实好创建规划方案,及时总结经验,在全省切实担负起示范引领作用,确保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三)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今后凡参加创建工作的县(市、区)都要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提前1年向省教育厅申报,并按照本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各市教育局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申请县(市、区)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督促整改完善。经考核基本达到国家级示范县要求的县(市、区),报省教育厅审核、择优推荐。
各地在创建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0531-81916539。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9月3日
山东省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实施方案
一、说明
1.为落实县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责任,强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提升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基础能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树立一批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典型,充分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推动全省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2.本方案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为内容,以县(市区)政府为主要对象。
3.本方案设置一级指标(A级)4项,二级指标(B级)11项,三级指标(C级)35项,共1500分。
4.对申报县(市、区)实施考核时,根据工作实际,可以对个别指标内容和计分办法进行微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认定:
(1)县域内职业(技工)学校无达到省级以上规范化中职学校的;职普比例在4∶6以下的;
(2)县域内达到《山东省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设置与评估标准》的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在80%以下的;
(3)县域内没有社区学院的;
(4)县域内职业学校、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存在C、D级危房的;
(5)近三年内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出现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
(6)在国家级示范县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所有认定材料为近三年来形成的,成果荣誉为近五年来取得的。
7.本方案由山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二、考核指标及分值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
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 标 名 称 | 分值 |
A1组织领导 | 150 | B1 政府统筹 | 60 |
B2 体制机制 | 30 | ||
B3 政策措施 | 60 | ||
A2条件保障 | 500 | B4 队伍建设 | 120 |
B5 经费投入 | 140 | ||
B6 网络构建 | 120 | ||
B7 办学条件 | 120 | ||
A3发展水平 | 700 | B8 规模结构 | 500 |
B9 质量效益 | 200 | ||
A4特色创新 | 150 | B10 工作创新 | 70 |
B11 成果奖励 | 80 | ||
合计 | 1500分 |
三、考核要点及计分办法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细则及要求 | 考核要素 | 计分办法 |
A1
组
织
领
导
(150分) | B1 政 府 统 筹 ( 60 分) | C1 县(市、区)政府对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立职教中心和社区学院, 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分院),村居(社区)设立教学点(站);县域产业发展规划明显体现职成教人力支撑作用;制定县域职成教育(社区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 (30分) | 1.认识、措施 2.教育阵地 3.相关规划 | 1.根据汇报、座谈情况,分别计6、4、2分。 2.实地查看,按照阵地建设规模、设施配备等,分别计15、10、5分。 3.查阅文件,根据规划制定的实效性,分别计9、6、3分。 |
C2 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县级政府定期召开统筹发展的相关会议;出台保持高中阶段在校生职普比大体相当文件并认真实施。(15分) | 1.会议材料 2.相关文件 | 1.会议材料齐全(通知、领导讲话、影像资料等)分别计8、6、4分。 2.有文件、职普比大体相当,分别计7、5、3分。 | ||
C3 组织开展“三农”人才需求调研,制定“三农”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计划;促进农科教结合,有机整合县域职成教育培训资源,提高科技教育对三农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5分) | 1.调研材料 2.培训计划
| 1.调研材料齐全、真实、实用,分别计7、5、3分。 2.共同参与职成教育培训的材料齐全真实,分别计8、6、4分。 | ||
B2 体 制 机 制 ( 30 分) | C4 县(市、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职业与成人教育领导机构(部门联席会议、社区教育委员会),在教育部门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县域职业和成人(社区)教育发展;制定相关部门参与职业与成人(社区)教育发展的职责并认真落实。(10分) | 1.领导机构 2.部门职责 | 1.查阅文件,领导机构健全计5分,未建立的计0分。 2.部门职责明确计5分,未列明职责的计0分。 | |
C5 建立完善职成(社区)教育的责任目标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资源共享制度、队伍建设制度、经费投入制度、评估检查制度、奖励制度等,并积极组织落实。(10分) | 1.制度制定 2.制度落实 | 1.各项制度齐全计 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查阅材料,各项制度落实的好,分别计5、3、1分。 | ||
C6 县(市、区)教育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分院)的支持指导,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县级职教中心(或农村社区学院)和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分院)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10分) | 1.双重领导体制 2.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 1.材料充分体现双重领导体制的计5分,未实施该体制的不计分。 2.材料能充分体现业务指导关系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 | ||
B3 政 策 措 施 (60分) | C7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农村职成教育的政策、法规。近三年来,县级政府制定了推进职成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乡镇(街道)政府出台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相关文件,且落实情况良好;县(市、区)政府对农村职业学校改革发展及开展涉农培养、培训工作在人才引进、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15分) | 1.相关文件 2.倾斜政策 | 1.县乡文件齐全、落实效果好,分别计6、4、2分。 2.有制定倾斜政策的文件、且落实效果好,分别计9、6、3分。 | |
C8 职成(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县乡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教育部门年初制定职成(社区)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15分) | 1.列入计划 2.工作计划、总结 | 1.县乡年度工作计划涉及职成教育工作计7分,否则计0分。 2.教育部门及学校有计划、总结计8分,否则计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细则及要求 | 考核要素 | 计分办法 |
A1 组 织 领 导 (150分) | B3 政 策 措 施 (60分) | C9 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职成(社区)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取得显著成效;县(市、区)主要领导每年至少深入基层单位2次,调研职成(社区)教育工作。(15分) | 1.会议材料及解决的重大问题 2.调研资料 | 1.会议材料齐全、解决问题具体,分别计7、5、3分。 2.领导调研资料翔实,分别计8、6、4分。 |
C10 县(市、区)政府把职成(社区)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县域职成(社区)教育发展作为对乡镇政府及教育部门的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一次督导评估,并总结表彰。(15分) | 1.考核内容 2.督导评估
| 1.查阅材料,纳入考核并组织实施的,分别计7、5、3分。 2.查阅材料,组织督导评估并总结表彰的,分别计8、6、4分。 | ||
A2
条 件 保 障
500分) | B4
队 伍 建 设
(120分) | C11 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相对稳定,根据专业教学需要每年补充新教师。师生比达到1:20;专业教师数不低于专任教师数的60%。“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其中,具有与专业相关的技师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的教师不低于40%,有高级技师;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0%以上;正式聘任的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20%;从行业企业聘任能工巧匠占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20%;按有关文件落实待遇。教师队伍培养培训规划落实,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教师参加专业培训人数每年不少于50%,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达三个月以上;定期组织或参加教师技能比赛。 (60分) | 1.补充新教师 2.师生比 3.专业教师 4.“双师型”教师 5.学历 6.职称 7.兼职教师及待遇 8.培训规划、落实 9.教师技能比赛 | 1.补充新教师满足教学需要计5分,否则计0分。 2.师生比符合要求计8分, 每降低1%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3.专业教师符合要求计8分, 每降低1%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4. “双师型”教师符合要求计8分, 每降低1%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5.学历符合要求计7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6.职称符合要求计8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7.企业聘用教师符合要求且待遇落实计7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8.培训规划和落实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7、5、3分,无培训规划不计分。 9.组织教师参加技能比赛2分,不组织不计分。 |
C12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按不低于乡镇常住人口万分之一点五的比例配备专职人员,且每校不得少于5人,要求专职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大专以上,一专多能,熟练掌握现代办公手段,编制落实;应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为兼职教师,成立社区教育讲师团,人数不得少于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三,最低不得少于10人;组建一支素质较高、范围较广、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人数不得少于常住人口的千分之三。(60分) | 1.专职人员 2.兼职教师(讲师团) 3.志愿者队伍 | 1.专职人员符合要求计20分,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2. 兼职教师符合要求计20分,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3. 志愿者符合要求计20分,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 ||
B5
经 费 投 入
(140分) | C13 县级政府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不低于20%用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地方配套经费足额到位。企业落实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30分) |
1.教育费附加 2.配套经费 3.职工教育经费 |
1.教育费附加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10、8、6分。 2.、配套经费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10、8、6分。 3.职工教育经费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10、8、6分。 | |
C14 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 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普通高中,必须达到省定最低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1.1倍。财政安排专门的教师培训经费,专项经费不低于职成教育教师工资总额的2.5%。(30分) | 1.生均经费标准 2.教师培训经费 | 1.生均经费标准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15、12、9分。 2.教师培训经费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15、12、9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及要求 | 考核要素 | 计分办法 |
A2
条 件 保 障 (500分) | B5
经 费 投 入 (140分) | C15 县级政府设立成人(社区)教育专项经费,按县域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2元筹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50分) | 专项经费
| 成人(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元计50分,1元计30分。 |
C16 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和成人(社区)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0分) | 经费管理 | 经费使用管理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30、20、10分,挪用计0分。 | ||
B6
网 络 构 建
(120分)
| C17 县级政府加快职业和成人(社区)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构建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社区学院)为龙头,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村级(社区)教学点(站)为基础的县域职业、成人(社区)教育三级培训网络;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80%以上达到山东省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设置与评估标准,村级(社区)教学点(站)覆盖率达到80%以上;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协调一致的教育培训运行机制。(40分) | 1.培训网络 2.覆盖率 3.运行机制 | 1.三级培训网络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10、8、6分。 2.覆盖率两个80%指标符合要求分别计10分, 每降低1%扣2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3.网络运行机制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10、8、6分。 | |
C18 加强职业和成人(社区)教育资源库建设,开发网络学习平台,实现“校校通”,功能场所配备多媒体设备,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作用,满足县域城乡劳动者接受终身学习的需要。(40分) | 1.资源库建设 2.学习网 3.信息平台 4. 多媒体设备 5. 资源交流共享 | 1.资源库建设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8、6、4分。 2.学习网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8、6、4分。 3. 信息平台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8、6、4分。 4. 多媒体设备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8、6、4分。 5. 资源交流共享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8、6、4分。 | ||
C19 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采取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培养等模式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 , 推进产学研深度结合。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40分) | 1.集团化办学 2.校企合作 3.中外合作办学 | 1.组建职教集团计15分,否则不计分; 2.校企合作按好、较好、一般三档,分别计20、15、10分。 3.中外合作办学,每有一所学校计2.5分,满分5分。 | ||
B7
办 学 条 件 (120分) | C20 加强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实训设备总值不少于3000万元,生均实训设备值,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不低于7000元,其他专业不低于5000元,能满足校内教学和“三农”人才培养培训要求。(60分)
| 1.设备总值 2.生均设备值 | 1.设备总值符合要求计20分, 每降低1%扣2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2.生均设备值工科、非工科符合要求分别计20分, 每降低1%扣2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 |
C21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要有满足社区教育管理及服务的场所,其中数字化学习中心,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图书阅览室,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文体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培训教室不少于3个(其中2个不少于60平方米,1个能容纳150人以上多媒体教室);档案资料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有其他办公、辅助用房。(60分) | 功能室配备 | 1、有80平米数字化学习中心计10分。 2、有60平米图示阅览室计10分。 3、有120平米文体活动室计10分。 4、有2个60平米培训教室计10分。 5、有容纳150人多媒体教室计10分。 6、有20平米档案资料室计1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及要求 | 考核要素 | 计分办法 |
A3
发
展
水
平 (700分) | B8 规 模 结 构 (500分)
| C22县级政府要统筹职业学校布局,确保县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学校数量、在校生数)、办学条件(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基本达到《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办学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中学在校生数大体相当。(70分) | 1.办学规模 2.职普比例
| 1.实际查看,中职与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条件大体相当计30分,否则不计分。 2.查阅档案,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1:1,计40分,每降低1%扣2分。 |
C23 县域内至少有1所省级以上规范化中职学校(含国家级中职示范校)。(40分) | 示范学校 | 查公布文件,国家中职示范校计40分,省级规范化学校计30分。 | ||
C24县域内建设一所能够满足全民终身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学院(300分) (学院设一室三中心:办公室、培训中心、远程网络教育中心、研究中心)
| 1、资源整合 2、组织机构 3、规模设施 4、开展活动
| 1、成人教育资源整合一个计10分,共50分; 2、学院设一室三中心,少一个减10分,共40分; 3、专职人员15人,少一人减5分,共50分; 4、社区学院建筑面积3000平米以上设备齐全计100分,每减100平米减10分; 5、培训调研计10分,课程开发计10分,课题研究计10分,送教下乡计10分,数字化学习计20分,共60分。 | ||
C25每个乡镇要有1所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分院),其占地面积10亩左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条件好的乡镇要有不低于5亩的实验示范基地,有足够的文体广场。(100分) | 社区教育 中心规模 | 1、占地在10亩以上计50分,6至9亩计40分,3至5亩计30分; 2、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计30分,800平方米计20分,500平方米计15分; 3、有5亩左右的实验基地计10分,没有的不计分; 4、有满足需要的文体广场计10分,没有的不计分。 | ||
B9 质 量 效 益 (200分) | C26 县域内职业学校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及时设置和调整专业,建成一批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和涉农专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强,特色鲜明。省级示范专业(骨干)不少于2个,市级特色品牌专业不少于4个,其中至少有一个涉农专业。(40分) | 专业建设
| 听汇报、查资料,达到要求计40分,否则每少一个省级重点专业扣10分,每少一个市级重点专业扣5分。 | |
C27 职业学校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社会培训,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数的2倍以上。(30分) | 社会培训 | 查资料、调查了解,社会培训达到要求计30分,否则每降低1%扣5分; | ||
C28职业学校办学效益好,社会声誉高,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20分) | 就业率
| 查资料、座谈、回访,了解毕业就业情况。达到要求,计20分,每降低1%扣1分。 | ||
C29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和市民学校,根据农民、农民工和居民的需要开展文化知识、科普知识、法律常识、卫生保健、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科技推广、信息服务和家庭教育等培训活动。培训率达50%以上。(40分) | 分类培训
| 查阅培训资料,座谈了解,各类培训达到50%以上计40分,每降低10%扣10分,扣完为止。 | ||
C30 县、乡镇(街道)重视社区教育、老年人教育和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等教育资源建设,各类场馆开放率达80%,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30分) | 资源 共建共享 | 抽查场馆、阵地建设情况,开放记录,查阅文件、音像档案等资料。达到要求计30分,否则不计分。 | ||
C31 通过各类教育培训,使每个农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项实用技术,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社区(成人)教育知晓率和满意度在80%以上。(30分) | 群众满意度 | 抽样调查。达到要求计30分,每降低10%,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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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及要求 | 考核要素 | 计分办法 |
A4 特 色 创 新 (150分)
| B10 工 作 创 新 (70分)
| C32 创建示范县过程中,在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体系建设、经费筹措、产教结合、人才培养、社会培训、城乡社区教育中心转型升级等方面有创新的做法,效果显著,被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推广。(30分) | 成果推介
| 1.承办职成教(社区教育)现场会:国家、省级每次分别加30分、25分。否则不计分。 2.文件推广:国家、省、市级每次分别加15分、10分、5分,累计最高30分。否则不计分。 |
C33县级政府设立涉农专业发展专项经费,支持涉农专业发展。对涉农专业教师的配备与培训有倾斜政策,在农业生产主产区建有稳定、有一定规模的涉农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农科教深度结合,产教结合成果突出。(20分)。 | 1.专项经费 2.倾斜政策 3.农科教结合
| 1.查账目、座谈,有涉农专项经费计10分,否则不计分。 2.涉农专业有倾斜政策计5分,否则不计分。 3.农科教结合成果突出计5分,否则不计分。 | ||
C34县域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分院)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实现独立建制、独立校园。(20分) | 三独立情况 | 看现场、查看有关文件,具有独立法人的计6分、独立建制计7分、独立校园计7分,否则不计分。 | ||
B11 成 果 奖 励 (80分) | C35近五年来的成果奖励: 1、县级政府在职业与成人(社区)教育工作中荣获的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35分)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推介职业与成人(社区)教育的报道稿件。(15分) 3、 县域内职业院校在全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情况。(20分) 4、县域内职成学校在教学科研、学校管理等方面荣获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10分) | 1.荣誉称号 2.宣传报道 3.大赛成果 4.科研成果 | 1.荣誉表彰:国务院、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国家级表彰加10分,省政府、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等省级表彰加5分, 同一类别取最高荣誉,最高累计35分。 2.媒体宣传:国家级媒体的专题报道,每次加3分,省级优秀媒体的专题报道每次加2分;最高累计15分。同一项报道取最高层次计分。 3.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等奖一个加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省一等奖一个加2分,最高累计20分。同人同项目取最高级别计分。 4.科研成果:课题结题:国家、省级每个分别加2分、1分;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省级每次分别加2分、1分,最高累计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