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村级组织负责人将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15.01.2015  11:46

  加强审计,山东发力。近日,省政府发布相关意见,加强审计工作。据了解,山东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一个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而且,上述意见还要求,审计机关要跟踪审计移送事项的查处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告。

  上述意见明确,要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楼堂馆所建设及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等方面审计。山东还提出,探索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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