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2014年1549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7.01.2015 12:4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本报济南1月16日讯 今天,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层层施压落实两个责任
据介绍,省委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省委常委、省政府党员副省长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约谈市委书记、市长和省纪委委员、市纪委书记、省直派驻纪检组长,制定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意见,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围绕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开展调研,着力健全协调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在2个市和2个省直部门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内设纪检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打牢实施全面派驻基础。
查办厅级干部案件43件
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马明生介绍,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 党纪政纪 、涉嫌违法行为,共接受信访举报135971件(次),立案15501件,结案15338件,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 1549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01人;查办厅级干部案件43件,县处级干部案件490件。
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徐同文、丁凤云、万同、王国群、张明全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对外逃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积极开展追逃。
巡视25个市、部门和单位
省委巡视机构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领域,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2014年分3轮对2个市和19个省直部门开展常规巡视。探索开展专项巡视,组成2个专项巡视组,对2所高校、2个省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巡视。对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分类处置,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及时反馈巡视意见,督促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切实抓好整改,列出重点问题清单进行督查,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严格执纪问责
“过去的一年,我们更加严格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马明生介绍,2014年,省纪委监察厅发挥行政监察作用,加大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力度。对博兴县“10·8”重大爆炸事故、青岛市“11·22”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落实处分;组织调查处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问题、省再生资源公司青岛分公司“5·11”倒塌事故和莱芜欠薪事件、平度征地拆迁事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0人。参与省政府对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
同级述廉试点单位扩至70个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
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省纪委上半年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调整后从事监督执纪人员编制占68%。市纪委下半年完成内设机构调整,从事监督执纪人员编制占74%。
继续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6个减少至12个,精简90.5%;市级纪委平均保留12.8个,精简90.3%;县级也进行了一轮清理。
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省纪委与50名厅局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全省市县纪委谈话1.7万人次。探索纪委全委会开展日常监督的方式,深化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单位扩大到70个;在2个市开展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收到较好效果。
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管理监督。省市两级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自身监督。对存在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不适合在纪检机关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严肃处理,全省共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35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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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015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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