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山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督导整改为契机,围绕“打伞破网”“深挖根治”,既当“先锋”又做“督军”,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有的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织网撑伞’、包庇纵容,有的利用手中权力助黑敛财、以权谋利,有的为黑恶势力充当内鬼、徇私枉法……”5月29日,省纪委公开通报曝光5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引起强烈反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64起,处理2419人,党纪政务处分2031人,移送司法机关244人,传递出深入惩腐“打伞”的坚定决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累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47起895人,持续强化“不敢”氛围。
层层压实责任。省纪委全会专门进行安排部署,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强化督办指导,定期调度情况,跟踪加强指导,推动重点问题线索和重要案件加快办理,对工作不力的地区纪委书记及时约谈,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协调会商、线索核查、督导检查三项制度,建立“签字背书”机制,对2016年以来公安机关侦破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一过筛,提升扫黑与“打伞”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创新办案方法途径。探索采取“提级办理直接查、派员参与下沉查、异地执纪交叉查、强化督导重点查”四种方式,着力破解基层查办案件干扰多、阻力大、力量薄弱等难题;在黑恶势力成长轨迹、从事行业、敛财方式、网伞关系、监管漏洞和责任链条等六个方面进行切入,深挖细查,提升惩腐“打伞”工作水平。省纪委省监委先后对烟台朱永君案、济南张学文案等6起案件领办督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及重大典型涉恶案件“水深”“伞大”、下级破题难、查办难等特点,临沂市纪委市监委坚持直查直办,一查到底。对所有涉黑案件及重大涉恶案件进行再分析、再研判,逐案筛查,循线深挖,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定期调度、跟踪问效,实施精准打击。
推进以案治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着力突破重点案件,又注重深化以案治本,在做好做实“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累计制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120余件,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深挖根治”与“长效常治”有效衔接。
德州市聚焦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既坚决打掉“路霸”“保护伞”,形成震慑;又突出抓早抓小、以案促改,针对交通物流领域暴露出来的系统窝案问题,分别向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堵塞漏洞,健全机制。目前已推动交警系统组织开展专项纪律作风整顿及“回头看”活动,建立长效工作制度24项;交通运输系统建立了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堵塞漏洞15项。
“我们将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山东战役’。”省纪委省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戚军说,下一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继续在线索核查、纵横拓展、“打伞破网”上下功夫,在综合治理、堵塞漏洞、铲除土壤上下功夫,以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的决心,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韧劲,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魏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