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淮河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8月12日上午,省淮河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王岐山在《人民日报》上的署名文章,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出安排部署。局长邢仁良主持会议。局党委委员、工会主任何光明,政治处处长赵有信、建管处处长王国瑞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邢仁良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中央审议通过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解决了问责的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这个难题,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性和意志力,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又一重要的纪律要求,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他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邢仁良要求,局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注重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严格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来规范支部工作和党员干部的言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失责问责意识,全面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全面做好流域防汛、治淮建设和流域管理等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