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山东省传统村落的通知
鲁建村字〔2018〕2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文广新局、文物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委(局):
自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以来,我省有75个村庄被命名为国家传统村落、393个村庄被命名为省级传统村落,为传承历史文化、寄托乡情提供了有效载体。为进一步加大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彰显传统文化底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山东省传统村落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传统建筑风貌完整
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等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总量超过村庄建筑总量的1/3,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二)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
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与自然环境条件和维系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村落格局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且村落整体格局保存良好。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村落中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地域特色鲜明,或拥有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情况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
二、评选办法
(一)申报及评选程序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文广新局、文物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委联合推荐上报各市省级传统村落候选名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文物局、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旅游发展委将组织专家通过实地察看、指标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选,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山东省传统村落称号。
(二)上报材料要求
1.通过信息登记上报( http://village.mohurd.gov.cn/ )。用户名及密码详见《关于做好传统村落调查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鲁建村函〔2012〕2号);
2.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
3.山东省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
三、申报时间
各市将填好的《设区市传统村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符合条件村庄的《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见附件2)、《山东省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见附件3)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1式1份,于5月20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完成网上信息系统填报。
邮寄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联系人:贾蕊,电话:0531-87086994,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设区市传统村落申报汇总表
2.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
3.山东省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