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养老双轨是对公平的再次回应

15.01.2015  11:54

        摘    要:历史在离百姓生活最近的领域必将再次证明,唯有改革,才是当下社会各层面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唯有改革,才是发展的最大红利,才能在涉激流险滩时给发展最好的保障。

  国务院14日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由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并轨”终落地,各方有何话说?本报组织刊发部分言论,以飨读者。(详见今日本报A03、A04版)

  争论多年,尤其是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头浪尖,如今终于靴子落地。2015年1月14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公布,意味着与社会公平不兼容的养老金双轨制,终于走到了尽头。

  历史在离百姓生活最近的领域必将再次证明,唯有改革,才是当下社会各层面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唯有改革,才是发展的最大红利,才能在涉激流险滩时给发展最好的保障。

  从公布的方案的内容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很多地方参考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比如,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20%,个人缴8%;连续缴够15年退休时才能够领取,但会考虑历史因素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合理衔接,平稳过渡;实行年金制度,作为退休收入的保障,等等。这些地方既体现了“并轨”的应有之意,也体现了在国家社会保险法大框架之下的一脉相承,努力地缝合原来备受争议的“裂缝”。

  改革总是艰难的,但很多问题不改革只有死路一条。当分配不公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绊脚石,不搬开就没有出路。在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上,都是国家公民,为什么企业职工要为自己的明天早早付出,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却不用缴纳?都是为国家为社会辛苦劳作一辈子,退休后需要养老时,缴费的反而不如不缴的拿钱多、生活得舒服,何谈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知其不善,则速改以从善。所以,公众关注“双轨”变“并轨”,有利益的因素使然,但同样重要的是大家在关注公平正义积累的过程,盼望在生活轨道上能够“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

  因为这样的期盼,不妨有这样的结论:正如打破城乡户籍的二元制结构一样,这次打破养老制度上的“二元制”,影响深远,是向着公平正义迈进的又一大步。虽然,并轨之后,双方在养老金替代率等核心问题上,可能仍存在一些差异,各方的利益诉求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早已有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变化,但有改变总比踟蹰不前、坐而论道强一万倍,因为它撬动了阻碍公平生长的坚冰,能够温暖地鼓励人们前行。

  中国式改革,雄关漫道真如铁。三十多年前,改革开放从农村开始,至今天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我们不能忘记当初改革者的付出与探索。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从企业开始,实行企业和个人共担养老责任,退休人员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大大减少了原先比较单纯的依赖感,增加了个体的责任,减轻国家负担,这次改革大潮中的探路者、先行者,同样值得尊重并要有公正的评价。

  终结养老金双轨制,不仅释放公平,还会有创造与活力。不负当下,才能无愧未来,这就是改革不可被掩盖的魅力。

作者:邵显亭   网络编辑:高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