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企业给予稳岗补贴 支持不裁员、少裁员

13.03.2016  08:41

新华网济南3月11日电 (张伟 严文达 李赞)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6年山东省财政安排18亿元促进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50%给予稳岗补贴,支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

据介绍,2016年,山东省财政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的原则,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失业保险基金,重点向促进就业创业倾斜,促进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山东从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3亿元,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其中,安排大学生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3亿元,重点用于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支持高校毕业“三支一扶”和财政困难县就业见习计划,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2亿元,重点用于实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训计划,促进公共就业体系建设,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从省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12亿元,重点扶持创业带动就业。2016年,省级将继续从省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奖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支持参保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也是山东采取的措施之一。山东安排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3亿元,省级将对在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参保、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省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50%给予稳岗补贴,支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