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给行政执法划定“硬杠杠” 建立退出机制
1月14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改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今后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今年年底前将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周立军对此介绍说,我省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制度设计,研究制定山东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从源头上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
加大六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我省将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并将这些执法领域作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
首次轻微违法以教育劝戒为主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省要求执法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增强“保护合法、服务守法、制裁违法”意识,对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劝诫为主,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
我省将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建立和完善重大案件沟通机制,减少、避免执法过程中的对抗冲突。
首提严格依法文明履职
我省首次提出要严格依法文明履职。对行政执法不文明、不公正等普遍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规范。通过建议、提示、解释、告诫或制发执法建议书等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有据可查。建立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并探索行政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数据联动机制。还将建立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
没有执法证不得上岗
我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认证并考试合格的,不能取得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今年将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并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已经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及时注销执法证件。
2016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将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和审核公告工作,没有经过审核并公告的行政机关,不能开展执法活动。
奖励向一线执法人员倾斜
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在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保障,研究对执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长期在基层和一线执法的人员在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
加大追责力度
我省将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责任追究方式,并加大追责力度。对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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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执法监管平台增查询举报功能,可手机举报执法行为。市民可登陆山东省政府法治办的官网(www.sd-law.gov.cn),在右下角有两个微信的扫描平台,扫描“执法监督”二维码或者扫描执法人员持有的执法证副卡上的二维码,在这两个渠道上下载“执法监督公众版”手机客户端,安装注册成功之后进入“山东省政府法制网”界面,点击进入页面下方的“意见建议”,可以实现三种功能。
一是可以查询执法证件信息。包括两种查询方式:一种是在查询界面直接输入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号,另一种是扫描查询界面右下方的二维码,均可显示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执法区域、执法证号等相关信息。如果没有显示执法人员信息,说明执法证不存在,当事人可以举报或者拒绝执法;第二种功能是可以对执法人员进行实名或匿名投诉举报,由执法人员所在单位对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省法制办不予办理证件年审;第三种功能是可以对执法人员进行评价。
执法证件每两年审验一次
城管执法至今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到目前为止,我省行政执法人员接近25万,队伍非常庞大。在建立退出机制基础上,我省实行动态管理,将不在执法岗位、不具备执法人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调整出执法队伍。
去年清理注销3.6万多人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孙成文介绍,我省严格实行执法证件年检审验制度,对行政执法证件每两年审验一次, 在审验过程中,对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开展专项清理,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持证上岗。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执法资格。据统计,2015年全省通过年审共清理注销执法人员资格3.6万多人。
每四年参加一次培训考试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每四年参加一次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并且要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行网上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注销行政执法证件。
我省还将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今年年底,全省各级各部门将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
去年发放新版执法证件10万余件
我省去年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改版升级。在新版执法证上加印二维码,为执法相对人提供手机二维码在线查询功能,实现了对执法人员信息的在线查询。截至目前,全省共发放新版执法证件10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