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到2020年绝大部分中小学要建有图书馆

01.06.2015  16:20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文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绝大部分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有图书馆。

  意见指出,近年来,国家先后实施一系列基础教育重大建设工程,全面提高了中小学图书馆保障水平。但认识不足、摆位不当,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建设水平不均衡,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与教育教学融合不够,信息化基础薄弱,专业化队伍匮乏等问题仍然存在,直接影响中小学图书馆育人功能和综合效益的发挥。

  基于以上问题的存在,通知要求到2018年,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有条件地区要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补充新建图书馆,改善不达标图书馆,不具备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教学点要建有图书柜、图书角。到2020年,绝大部分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有图书馆。

  《意见》确立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推进基础条件建设。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建设,逐步将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运转顺畅、服务便捷、使用高效的育人阵地和重要课堂。形成学校在“图书馆”中的良好氛围。

  二是确保馆藏资源质量。要求根据推荐目录选配图书。探索建立学生、教师读书反馈和评议推荐制度,遴选学生和教师心目中的好书。

  三是规范馆藏采购机制。要求各级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多方参与的采购机制,共同把好中小学图书馆馆藏采购质量关。

  四是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要求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和服务形式网络化,探索动态实现区域内图书馆纸质图书、报刊的联合采编、公共检索、馆际互借等功能。

  五是充分发挥育人作用。要求推进图书馆与学科教学有效结合、深度融合。培养学生搜集、整理、分析和选择信息资源的能力,提高学生信息素养。

  六是带动书香社会建设。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1小时。鼓励中小学图书馆向家长开放,提倡学生和家长共同读书、读同一本书,营造良好阅读氛围。

  此外,意见还就保障措施指出,要落实经费保障,各地教育部门要在每年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中小学图书等馆藏资源购置经费,并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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