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对我省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词解矫词作出批示

11.09.2017  14:52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全省统一启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词解矫词的通知》,对全省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词、解矫词进行了统一规范。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请社矫局认真总结,并了解掌握全国情况,为下一步统一规范全国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解矫积累经验。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紧紧围绕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成守法公民的中心任务,狠抓社区矫正中心、制度机制、工作保障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具有山东特色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始终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是着力加强基础阵地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覆盖。规范建设标准,切实发挥中心功能作用,将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效满足各项业务开展需要。规范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中心运行质量,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建立健全各功能室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保证中心依法依规运行。规范文化建设,着力营造中心文化氛围,注重发挥传统文化的独特作用,营造“时时讲文化、处处有文化”的场所环境。

    二是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化试点。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教育帮扶、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全面实施“334455”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 “三段式”(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的心理矫治机制、 “三位一体”(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的帮扶机制、“四段式”(适用前、入矫初、矫正中、解矫后)风险评估机制、“四结合”(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治、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教育机制、“五分”(分类、分段、分级、分片、分层)管理机制、“五位一体”(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信息、执法监督)执法模式,初步构建了涵盖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的制度体系。扎实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化试点,积极协调省质监局、省发改委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由制度化、规范化向标准化提升。

    三是着力加强工作保障,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统一教育教材。统一教育教材,编写社区矫正常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等系列教材,有效满足社区服刑人员自我教育和集中教育的需要。统一机构设置,联合省编办出台文件,在全国率先对县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人员配备进行统一规范,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基层有机构管事、有人办事。统一经费保障标准,联合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指导各地探索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经费,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动态增长机制,逐年提升经费保障水平,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