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9.01.2016  20:03

  

各县(市)区卫计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的通知》(鲁继医教委发〔2015〕2号),经研究,定于2015年12月5日进行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对象

  考试科目为鲁继医教委发〔2015〕2号文件公布的4门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其中必修课1门,选修课3门。

  (一)必修课: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2版)》,考试对象为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该公共课程必修课今年为最后一年开设,此前凡未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须于本年度修完,否则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不合格。

  (二)选修课:

  1、《实用现场急救技术

  2、《临床基本技能操作

  3、《社区护理

  以上选修课程的考试对象按鲁继医教委发〔2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报考公共课程(含必修、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二、命题范围与题型

  本次考试全省统一命题,考试题型为A型选择题(单项最优答案选择题),笔试答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

  三、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分网上考试和笔试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方式进行。

  (一)网上考试

  考生可于12月5日上午9时至12月25日24时登陆济南卫生人才网继续医学教育平台选择相应课程进行网上考试,逾期不予安排补考。完成三个项目学习方可进行考试,请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二)笔试考试安排

  各市各单位要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做好考试考务工作。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00分钟。为保证正常工作的进行,必修课《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2版)》设A、B卷,上午、下午各安排一次考试,请各单位合理组织报名工作。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如下表: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8:30-10:10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2版)》A

10:30-12:10

实用现场急救技术

临床基本技能操作

14:00-15:40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2版)》B

社区护理

  四、笔试组织管理

  (一)报名

  笔试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卫计局(卫生局)、委直各单位和驻济有关医疗机构组织,考生报名时须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准考证用)。各单位将考生信息准确录入《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笔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笔试报名人数汇总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电子版于11月13日前报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区、考点设立和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面负责济南考区的考务工作。为方便考生、便于管理,单位报名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可自行设置考点。考点必须具备考试必须的条件,要有专人负责考点考务工作;每考场严格按照30人进行编排,并配备2名监考人员,监考员必须为有监考经验的学校教师,医院、卫计局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监考员;不得使用医院、卫计局或租用的会议室;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单人单桌,桌洞前置,对号入座。

  (三)准考证、试卷领取与分发

  准考证、试卷(袋)、答题卡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统一发放。自设考点的单位请于11月13日前将本考点、考场安排表(附件3)上报至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含电子版),统一汇总后报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据此发放各种考务用品,同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人填写准考证、粘贴1寸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于考前发至考生手中,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各考点要严格按照《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试卷及答题卡分发、运转管理办法》(附件4),认真做好试卷及答题卡的运送、保密、管理等工作。

  (四)巡考及监考

  为严格考风考纪,保证考试质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向每个考点选派1-2名巡考员对各考点考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考点要精心选派监考员,监考员要严格按《监考员守则》(附件5)和《考场规则》(附件6)认真做好监考及相关考务工作,监考员要提醒考生正确规范地填写答题卡,并为缺考人员代涂准考证号及缺考栏,考试完毕后,将答题卡按准考证号顺序装入答题卡袋内并密封、同时填写《考点情况汇总表》(附件7)。考试结束后,各考点派专人、巡考员一同负责把各考点的答题卡、试卷、考点情况汇总表送至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五)阅卷及证书发放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答题卡的审阅,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及证书,学分证书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组织发放。

  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六)考试费用收取与管理

  按照鲁价费培〔2013〕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20元收取,在考生考试报名时一并收齐,报名费以转账形式支付,转账时务必注明“公共课考试+单位名称”于11月13日之前同报名登记表、汇总表一并缴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注:汇款请务必注明“公共课程考务+单位名称”, 汇款只针对县(市)区卫计局及市直属单位,个人汇入的无法受理)

  电话:0531-86025635

  传真:0531-8610271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开户名: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帐号:37001616338050152626

  开户行:建行大观园支行

 

 

附件下载: 附件1-7

 

 

  济南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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