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18家企业将提前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01.04.2016 15:2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减少工业废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滕州市水泥、玻璃、火电等行业将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提前到2016年10月1日执行。
为确保2016年10月1日具备新标准排放能力,市环保部门专门召开动员会议,要求立即进行技术改造方案的编制,加快环保设施技改进度,确保按期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市环保局将按照新的排放标准,重新核定排污费;对提前执行第三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企业在环保专项资金、评先树优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1.04.2016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