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编委印发通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09.11.2019  19:33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就学习贯彻《条例》,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明确党委、编委、部门(单位)职责权限,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通知要求,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动机构编制改革和管理创新。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山东八大发展战略等中心工作,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规范“属地管理”、乡镇(街道)基层体制改革、 开发区 体制创新等改革。加大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重点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通知强调,要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严格执行各级机构改革方案、部门“三定”规定、机构编制事项,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建立完善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风险评估、执行情况报告、核查等制度。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审计等监督范围。(张春晓 徐少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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