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 个人参保者每月最低缴525.2元
29.06.2015 11:42
本文来源: J0531.Com
28日,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度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76元/月,比2013年度上涨503元。为此,根据《社会保险法》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济南市2015社保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也由2624元调整为2626元,上限调整为13128元。
据了解,社会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应发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济南2014年社平工资为4376元,为此,4376元×60%=2626元,即调整后的社保缴费下限;而4376元× 300%=13128元,即为社保缴费上限。”济南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另外,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7月1日起新缴费基数执行后,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将有所增加。“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最低缴纳额调整为525.2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8元大额医疗救助金+10元医疗门诊统筹金)的,每月最低缴纳783.88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的比例)的,每月最低缴纳962.8元。”济南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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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6.201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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