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处“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责任人

09.12.2017  14:06

  近日,省政府批复了《临沂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对这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事故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等6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相关责任单位5人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正依法侦查。29人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1人。有关部门对涉事的6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

  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积极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记者 付玉婷)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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