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手获刑 IT世界的法律界限

03.02.2015  01:18

      “微信十条”发布:信息社会的一道“安全阀”2014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涵盖10条内容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对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微信十条”的出台,在最大程度上堵住了传谣、造谣、色情等违法违规行为传播的漏洞,也为广大即时通讯工具用户营造一个开放、文明、有序的交流平台。

 

    网络推手获刑:

    虚拟世界也要遵规守纪

    2014年,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董如彬(网名“边民”)先后被法院分别判决触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网上制造传播谣言行为得到初步遏制。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厘清了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

    网络侵权新规出台:遭遇诽谤可直接起诉网站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亮点颇多并直接切中要害,比如个人隐私禁“人肉”曝光、“水军”发帖要连带担责、发帖者侵权网站“连坐”等,既有实体规定,也有程序规范,填补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法律真空,也给司法审理和判断提供了依据,具有法律兜底作用。既可以有效规范网络信息发布行为,又能实现对个人权益的有效保护,从而免除“被伤害”的恐惧。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新篇章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公安部四部门于2014年6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即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支持依法维权和严惩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通过查办案件和引导规范两个手段,组织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加大主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网站版权监督审核,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大型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形成网络转载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重拳清理网上淫秽色情:营造清朗明净网络空间

    2014年4月至11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4月24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群众大量举报,查处了新浪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一案。5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督促查办了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一案,此案是2014年网络“扫黄”行动的重点案件之一,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

    铲除网络赌球产业圈:对互联网“赌球盛宴”不可轻纵

    2014年7月,全国最大网络赌博案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审宣判:68名被告人中,55人犯开设赌场罪,7人犯赌博罪,6人犯开设赌场罪、赌博罪。被告人设局开赌5年多、波及全国9省17市、投注总金额超过4840亿元。

    网上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浪网、腾讯网、正义网、人民网、新华网开通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陆续开通,同时,进驻人民日报客户端政务大厅、今日头条客户端。截至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共发布新闻19687条,粉丝数达到1606万。

    规范网络新闻采编:新闻网站记者可授记者证

    2014年10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要求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

    打击新闻敲诈:关闭一批违规网站

    2014年3月,中宣部等9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人民内参网”“中国人民新闻网”“中国焦点新闻网”“中国新闻调查网”等数十家非法网站被关闭。经查明,这些网站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发布虚假新闻,甚至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