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夫妻网络设赌 丈夫揽责:我老婆什么都不知道

17.04.2016  17:45

   

叶某(左)、陈某(右)在庭审现场。

温州网讯 一对夫妻,两台电脑,为三个网络游戏赌博平台的参赌人员提供人民币兑换网络银子的结算,金额累计达3700余万元,从中赚取差价。昨天上午,鹿城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开设赌场罪案,庭审现场,丈夫称妻子关于这事什么都不知道。

老公揽责:我不太识字,让她帮忙写几个字

叶某,47岁,市区人,小学文化,曾因两次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5年6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陈某是叶某妻子,39岁,市区人,高中文化,也有过一次吸毒史。

根据指控,2013年6月至去年8月,叶某、陈某在鹿城双屿的家中,为参赌人员以人民币兑换网络银子,从中赚差价,并使用银行卡用于上述网络银子资金结算。

公诉机关指控,叶某和陈某两人之间分工明确,叶某负责操作电脑和银行卡交易,陈某负责记账与接电话。

“我有点老花,不怎么认识字,所以让我老婆帮忙写几个字,我吃饭上厕所的时候,她帮我接电话,她什么都不知道的。”叶某说,因为之前在网游平台玩过网络赌博,后来就想在网上倒卖银子。

他加入一个“银子商”QQ群以4955元兑1亿“银子”,再以5000元兑1亿“银子”卖给玩家。一年多时间,叶某称自己从中赚取差价获利30万元。

去年8月28日,叶某和陈某被抓,当时电脑处于网络游戏平台,现场查获账本两本,笔记本一本,银行U盾五个,手机二部,各种银行卡九张。账本和笔记本上,写着买家名字等。

老婆回答:写过买家名字,知道他在网上赌

公诉人问陈某:“你知道你丈夫倒卖银子的事情吗?”

陈某拨弄着手,过了很久回答:“我就是写名字和数字,知道他在网上赌。”陈某说,她有接过买家的电话,洽谈过买银子的事情。

公诉人当庭出示多份网络赌徒的证人证言,平时接电话的都是陈某,她会询问其买多少游戏币,确认付款之后,会给对方的网络游戏赌博平台账户内充“银子”。

公诉机关认为,叶某、陈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情节严重,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认为叶某当庭称老婆不知情是出于对犯罪事实的袒护与掩盖,不能构成坦白,鉴于叶某曾因犯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故而建议法院对叶某在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之内量刑,对陈某在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之内量刑。

“是我害了我老婆,我孩子还很小,家里又有老人要赡养,希望法官对我们轻判。”叶某在最后陈述时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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