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罗庄区完善办法推进教育宣传上新台阶
为不断提升全区教育新闻宣传水平,全面彰显教育改革发展先进典型和亮点风采,进一步营造更加和谐的舆论环境和更加良好的发展氛围,近日,罗庄区教体局修订考核办法,强化3项举措,着力促进教育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一是注重人员配备,凝聚工作合力。区直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须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思想觉悟高、争先意识强、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新闻宣传能力的同志担任专(兼)职通讯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水平。各单位新闻宣传负责人和通讯员须加入“罗庄区教育新闻宣传群”,并于每日抽出一定时间登录该群,查看相关通知,了解最新动态,参与工作交流,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提升宣传水平,争创更佳业绩。坚持注重质量、兼顾数量原则,区直学校、幼儿园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3条,局机关各科室每月不少于2条。引导各单位重视外宣工作,与主流媒体记者强化联系,向各级主流媒体积极投稿,通过“请进来”深度采访和“走出去”加强交流等方式,主动争取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支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档次,扩大宣传影响。
三是加强量化考核,激发内在动力。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量化考核和局机关科室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定期通报,每季度在局网站上公布一次各单位新闻发稿及信息报送情况,年终汇总积分。严格量化考核,依据《罗庄区教体局关于各级新闻媒体发稿赋分办法》累计折算,学校按20分计入年终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局机关科室按30分计入年终工作考核成绩。加大激励力度,对重视宣传、成绩突出的10所学校、幼儿园及相应的教育宣传负责人分别授予“全区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教育宣传先进工作者”称号;对在全区教育宣传工作年终考核前20名的学校、幼儿园通讯员和前3名的局机关科室通讯员授予“全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全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在职称晋升、人才推荐、评先树优等积分项目中按区级优秀教学质量奖对待。(临沂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