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停业整顿67家医疗机构 罚款862.69万元
8月26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举行媒体通气会,通报了全省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情况。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以普通患者身份深入医院进行体验式就诊,从挂号、看病、检查、取药等各环节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群众看病就医的堵点和难点。截至目前,共有11位委领导先后36次赴34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验,梳理发现10余类问题,为专项行动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介绍,这次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将出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将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列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彻查彻改。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工作组对9家省级医院和聊城、德州、潍坊、淄博市等33家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向全省通报。
截至7月底,全省共督查医疗机构4.42万家,二级以上医院排查覆盖率达到90%,其他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58%,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5885起,约谈医疗机构321家,通报69家,行政处罚医疗机构1359家,警告591家,因发生情节严重医疗事故等原因停业整顿67家,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6家,罚款862.6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3.72万元,处理医护人员221人,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据介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管理部门,安排专(兼)职人员从事投诉处理工作,在门诊大厅、护士站等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和联系方式,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反馈处理结果。同时,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向社会公布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院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导图,进一步明晰医疗纠纷的处置路径,指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伊帆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