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暨刘大为艺术奖评选活动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我省高等学校美术人才培养的优势,展示高校美术教育成果,搭建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交流平台,省文化厅与省教育厅定于2015年4月至7月共同举办第二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暨刘大为艺术奖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我省高等学校毕业生美术创作的健康发展,丰富我省美术馆对当代青年画家作品的收藏。
二、活动主题
活动旨在通过展示全省高校美术毕业生创作的优秀美术作品,彰显我省当代大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青年一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山东美术馆 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各高等学校美术院(系) 山东教育印务中心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
全省各高等学校美术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生,为取得本次毕业学历、学位期间创作的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综合材料、壁画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学术性,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2、题材、风格、形式不限,不接收电脑制作作品。
3、每位作者限报一件作品,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m×2m(含边框)。参展作品由作者本人自行装裱,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展览办公室联系。
(三)征集、评选与寄送方式
1、初评申报
(1)初评申报为拟参赛作品的7寸彩色照片
照片背后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画种、尺寸(单位:厘米)、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初评照片一概不退。
(2)各高校艺术院系统一报送本校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
申报照片分画种汇总后,各院系统一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初评—画种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可从山东美术馆官方网站www.sdam.org.cn下载)。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6月10日(含当日)初评申报截止,以收到日期为准。
2、复评申报
(1)复评申报为入选作品原件
6月中旬进行展览初评,确定复评入围名单。申报者本人须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名登记表》(该报名登记表可从山东美术馆官方网站www.sdam.org.cn下载)。申报作品为装裱后作品。绘画类作品需为可悬挂,横幅作品装框。申报作品背面右下角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画种、尺寸(单位:厘米)、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登记表及作品照片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各高校艺术院系统一报送本校入围作品
各院系统一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复评—画种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可从山东美术馆官方网站www.sdam.org.cn下载)。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6月16日(含当日)复评申报截止,以收到日期为准。
3、展览评审委员会于6月下旬对所有初选入围作品原作进行终审评选,并提交参展作品名单,报送文化厅和教育厅审核。参展作品由文化厅、教育厅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4、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作品和参展作品的送审和退件费用(作品图片及原作送件、退件运输费、保险费、装裱费用)由申报方和作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1个周内各学校院系统一运回。
5、寄送地址:山东美术馆新馆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1777号(燕山立交东2公里)
邮政编码:250011
联 系 人:王琛璐 13356667576 薄桂霞 18754193991
五、展览事宜
1、展览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7月29日
2、展览场地:山东美术馆新馆
3、展览规模:展览规模约为350件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等。
六、评选及奖项
(一)评审机构
主办单位聘请省内外艺术家组成展览评委会,独立开展评奖工作。省文化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评审工作。
(二)奖项设置
展览将评出各画种入选作品约260-350件。其中,评选出优秀作品20件,提名作品30件。在优秀作品和提名作品中评选出“刘大为艺术奖”获得者10名。山东美术馆将在获奖及入选作品中,遴选部分作品在征得作者同意的前提下收藏。展览作品入选作者将获赠《第二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集》一册。
七、其它事宜
1、参赛学生须严格遵守参赛章程,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行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奖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通报全省。学校协助作假的,一经核实,该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省文化厅组织举办的“青未了”等专业赛事活动。
2、坚持“群防群治”,承办与协办单位在比赛筹备及展览期间要大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发挥好安全员和监控指挥中心的作用,抓好抓实展览期间安全巡查制度,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消防、防恐、防暴联动安全工作机制,防止各类扰乱社会治安行为或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定期对展厅、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疏散出口、应急照明等逐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故障,及时协调进行维修,职责范围外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障碍,及时上报,抓紧解决问题,以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