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3.07.2016  16:08

记者今天(12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了解到,近日,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利益,山东省威海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环翠区畜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学明设立“小金库”等问题。环翠区纪委给予于学明开除党籍处分,政协环翠区委员会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文登区文登营镇营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丕模侵占补偿款等问题。文登区纪委给予陈丕模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荣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乱收费问题。荣成市纪委给予监督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秦先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4、乳山市下初镇三甲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张辉挪用集体资金问题。乳山市纪委给予张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小北山村原党支部、村委会委员石福平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临港区纪工委给予石福平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的快查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