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意度)用“民意”测评“实绩”
进入年末,如何检测工作的群众满意度?12月4日晚21点05分,随着东营、济宁两市数据统计完毕,山东省17市检察机关年度工作民意调查全部结束。根据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布的最终数据,今年,该省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3.92%,和去年相比,提升1.33个百分点。
此次民意调查,采取的是随机抽样问卷式调查,记者当天在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看到,约有90位左右的访问员通过电脑不停地在进行着抽样询问。“您对本地检察院的工作是感到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呢?”“您对本地检察院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感到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呢?”随着对问题的回答,受邀前来观摩的记者从检测大屏上观察着每一条信息。
“为什么采取随机抽样调查?受访人是否事先获知消息?”记者询问道。
“随机抽样能够更好地反映出调查的真实性和公平性,受访者在不知情之下的回答更能显示数据的真实,也更能找出我们自身工作的不足”。在场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说。
该省参加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共有18个检察机关,测评从城市到农村全覆盖。今年调查从11月23日开始,12月4日结束,电话访问人员共调查成功样本23000个,确保了结果客观准确。民意调查时,该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同志及被调查市检察院分管领导、政治部负责同志均现场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结果公布,群众满意度再创新高
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人民群众的满意,是对山东省检察工作的最高奖励。而民意测评的“实绩”,源自检察工作接地气。
记者了解到,2015年,山东省各级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该省检察院出台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着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查办民生、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713人,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3.9万件,努力增进人民福祉。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3514人,将52名在逃的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斗争,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2699人,起诉63354人,促进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正式启动淄博市院、聊城市院等4个单位改革试点,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万余件,新媒体发布信息9400余条,对3500余起案件公开宣告检察决定。全面推进“三项建设”,提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借力发展、共享发展”四个理念,全省派驻检察室协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96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28件。坚持从严治检、依规治检,打造了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过硬检察队伍。
“1.33个百分点的提升,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检察工作、全体检察人员艰辛付出的共同结果。但我们要更加重视群众尚不满意的‘小数字’,着力提高司法为民能力水平。”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宋文娟在省统计局民调中心调查现场表示,“实践证明,开展民意调查,听民生、解民意,促进了我们全面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与新要求,推动了准确查找工作薄弱环节且补强短板。尤其是对被访问者“不满意”的具体问题,将督促相关地市查证核实,及时给予反馈。对普遍性的意见,省检察院将研究制订措施,逐条逐项加以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