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 要求,切实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加快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济南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济南市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以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NO X )、颗粒物(PM) 等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计划用2年时间,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禁行、强制注销等疏堵结合措施,促使全市3.4万辆左右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
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方案》根据不同车辆类型及登记年限明确了具体补贴范围及标准,凡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老旧柴油车提前报废更新且符合条件的,将给予0.7-4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
《方案》还明确了补贴资金申领流程,一是对符合标准的柴油车,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拆解并领取回收证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二是车主(或委托代理人)在市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补贴资金申请表,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市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办公窗口审核。三是有关部门按职责审核相关信息,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联合办公窗口告知理由;符合条件的,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财政部门将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资金到车主账户。
《方案》强调了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部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各有关部门设立联合办公窗口,安排人员入驻,并按部门职责及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审核工作。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坚决杜绝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四是大力宣传老旧柴油车污染防治及加快报废更新的重要意义,引导鼓励相关车主及单位及时报废更新老旧柴油车,定期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济南市出台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 -
济南14:53 20.04.2018 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