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员工举报“老板恋上鱼”违规加盟 公司:系造谣中伤

10.07.2015  11:42

  近日,老板恋上鱼餐饮公司前员工杜先生向党报热线举报该公司在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发展加盟商,并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对此,老板恋上鱼餐饮公司负责人

  回应称,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目前公司只有两家加盟店,并均已开具发票。

前员工

  公司违规加盟

  不开发票

  老板恋上鱼餐饮公司前身为老板恋上鱼家常菜馆,杜先生告诉记者——

  ◆经营期间,在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先后发展了省内外数十家加盟商。“前期我经手了公司很多加盟业务。”

  ◆“老板恋上鱼餐饮公司共收取了200万元左右的加盟费,但却没有给加盟商开具发票,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据杜先生了解,公司只是为加盟商开具了收据,加盟商曾多次向公司索要发票但都没有结果。他还向记者展示了相关证据。

  记者调查

  该公司曾因违规加盟败诉

  7日,记者登录老板恋上鱼餐饮公司官网看到,在首页上公司刊发了一则声明称,公司以直营为主,目前已不对外发展加盟,现有不法分子未经总部授权,以公司的旗号进行招商活动,此活动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纠纷与公司无关。随后记者拨打了公司电话询问加盟一事,也得到了与声明相同的回复。

  记者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发现,山东省内进行备案的有91家,其中济南有20家,并无老板恋上鱼餐饮公司。

  公司回应

  系前员工造谣中伤

  8日下午,老板恋上鱼餐饮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对记者表示,公司目前与各店面有直营和合作两种方式,前期由于不了解国家特许经营的相关规定,曾开展过加盟事宜,但早已停止。

  “公司只有两家加盟商,一家为济南的店面,另一家在赤峰,目前均已向其开具发票。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其他的加盟商。”李先生称,杜先生提及的章丘、东营等地的加盟商系其在公司就职时私自与之签订的合同,公司并不知情。“由于杜先生某些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被公司辞退,随后心存怨恨,开始造谣中伤公司。”李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针对老板恋上鱼餐饮公司偷税漏税行为的举报,济南市地税局稽查局已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之中。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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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5月起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