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夫妇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双双获刑
因雇主责任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老赖”夫妇变卖房产后,不但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反而将所得钱款用于投资、建房,终因拒执行为双双获刑。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2日披露,该院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这对“老赖”夫妇廖某与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均缓刑一年。
2009年9月,廖某与张某夫妇将自家新建房屋的砌砖工程发包给赖某,赖某承接工程后便雇请陈某做砌墙工,由陈某提供砌砖劳务。同月24日,当墙砌至3米高时突然倒塌,将正在施工的陈某砸成重伤。
2011年1月21日,陈某将赖某及廖某、张某同时告上法庭。该案经历一审、二审后,法院最终判决陈某因自身过错应承担30%的责任,赖某应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63万余元,廖某与张某夫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赖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廖某夫妇名下有套已建好的房产可供执行。哪料,廖某夫妇抢先执行法官一步将归其所有的三层小房一幢转卖他人,并得购房款70万元。而后,他们将所得房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投资做生意、建房等。经多次催促、采取强制措施,他们仍拒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案发后,夫妇俩于2015年4月7日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一次性付给陈某22万元后不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取得陈某谅解。同年4月9日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张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另二被告人均有悔罪表现,对二人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此,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据悉,近年来,永定法院不断强化立体威慑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与检察、公安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形成“查控—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移送追究拒执犯罪”的威慑机制,向“老赖”亮出了一记狠剑。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67件,对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83人,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公布失信黑名单3267人,移送审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