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万多“老赖”进入黑名单库 男性占比79%

18.12.2014  10:56

    “自2013年6月全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建立以来,全省已上榜老赖10359个,个人欠款最高1500万元。”昨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新闻发布会,并首期公开曝光20起典型失信案例。

    而最高法院执行局启动“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以来,全国已有70多万人进入黑名单库。     上了榜 “老赖”坐无座火车来还钱     “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就会受到信用惩戒。”发布会上,辽宁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自2013年6月以来,共有899件执行案件通过上榜得到解决。”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人事任命、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令会共享至省征信系统及72个成员单位,包括工商、税务、银行、质监、人社、出入境等部门。老赖在这些单位办事都将行不通,比如到银行,大到办理贷款小到办理信用卡,都不会获批。”     “东港市法院执行的申请人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某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搬迁到外地工作和生活,且下落不明。执行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因被限制高消费,其出行购买飞机、高铁及普通列车卧铺票均受到限制,窘迫之余只好买火车无座票辗转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相关负责人介绍。     咋曝光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共场所全方位     “为扩大失信名单制度的影响,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全省法院通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以及各类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同时,对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将其失信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将其失信情况通报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让失信者无处藏身。”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步工作中,省法院将力争在各级政府诚信系统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同时,利用车站、机场、金融系统电子屏,街道、社区及村屯公告栏,定期发布和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在公共场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相关负责人介绍。     本报作为合作媒体,也将每周定期实名曝光20名老赖。     沈阳市最小老赖16岁 最少欠款300元     昨日,记者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人民网联合推出的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中查询到沈阳市上榜被执行人的相关数据:     金额     失信自然人中:金额最大的是1500万元 信息显示,被执行人为李志坚,今年56岁,在皇姑区人民法院的立案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     金额最小的为300元 信息显示,被执行人为王法春,今年55岁,在法库县人民法院的立案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是部分未履行。     失信法人或其他组织中:金额最大的是1114万3241元 信息显示,被执行的是沈阳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案时间是2012年12月27日。     时间     失信自然人中:     日期最早的是2002年11月25日 信息显示,被执行人为冯凯,41岁。     日期最近的是2014年3月25日 信息显示,被执行人是刘子彦,52岁。     失信法人或其他组织中:     时间最早的是2002年1月31日 信息显示被执行人是沈阳市糖果厂。     日期最近的是2014年6月4日 信息显示被执行人是沈阳金利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次数     失信自然人中:49岁的黄铁钧,失信4次。     失信法人或其他组织中:辽宁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3次。     年龄     失信自然人中:     年龄最大的是74岁的靳成玉 执行法院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其欠款25万元。     年龄最小的是16岁的王某 执行法院是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其因为将人打伤需要赔偿21426.2元。     在失信自然人中,60岁以上的占6%,50~60岁的占24%,40~50岁的占34%,30岁~40岁的占28%,30岁以下的占8%。     性别     辽宁省的失信自然人中:     男性为2249人,占总人数的79%;女性为606人,占总人数的21%。     6种情形是“老赖”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老赖”消费9禁令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