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夏耕在东营调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2.10.2016  17:39

10月10日至11日,副省长夏耕就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到东营市进行专题调研。夏耕一行先后到东营公安分局执法监督服务中心、东营市工商局、东营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现场调研了规范化建设情况,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并于11日上午召开了专题调研座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等陪同调研,东营市市委书记申长友、市长赵豪志分别参加了相关调研活动。

座谈会上,夏耕副省长在听取了省法制办孟富强主任的工作汇报以及青岛等4个市和东营市法院、垦利县政府等6个地方的情况介绍后,又详细询问了各地依法行政有关情况,就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他指出,各级各部门把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抓手切实加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对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行政争议数量日益增多,化解矛盾纠纷面临更多的困难和问题。能否有效预防和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不断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

夏耕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个目标,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夯实各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好行政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出庭应诉法定职责,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有重大影响的行政争议的案件,要亲自督办处理,及时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行政复议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提升公信力和权威性。要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信访、仲裁等多元化解行政争议优势,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夏耕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强化与司法配合衔接,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行政案件,遵守法庭纪律、程序和法庭要求,提升应诉技巧和能力,提高答辩举证质量,展示政府良好形象。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夏耕强调,  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行政首长责无旁贷。各级领导干部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要强化监督考核,合理细化考核标准,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干部奖惩、任免挂钩。

夏耕特别强调,政府法制机构作为具体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部门,一定要为政府和部门把好法律关、当好“泄洪闸”、做好“减压阀”。要不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政府法制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省政府法制办孟富强主任表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法制办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着重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大纠错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则》,确保“事实查得清”、“法律用得准”、“裁决效果好”。二是建立行政复议纠错报告制度,分析原因,提出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见建议。三是健全决定执行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二,强化法定责任,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一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行政案件。二是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按照“谁负责、谁应诉”、“谁主管、谁出庭”的原则,确定应诉责任机构、承办机构的应诉责任。三是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前,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庭审中,积极履行庭审职责,做到“既出庭又出声”;庭审后,加大案件协调力度,发挥警示作用,规范该类行政行为。

第三,加快修改完善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确保10月底前正式施行;建立行政应诉案件败诉报告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行政应诉保障能力,做到有经费保障、有规范要求;加强行政应诉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日益繁重的应诉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专业行政应诉队伍。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朱晓峰,青岛、东营、临沂、滨州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法制办主任、东营市法院、有关部门和广饶、利津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