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现状调查:耕地质量缘何逐年下降

28.09.2014  18:43

  原标题:耕地质量缘何逐年下降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建设,近年来,更是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着力改善我国耕地基础设施条件。然而,由于现行耕地质量建设的法律体系不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不仅未能遏制全国耕地数量锐减的势头,在耕地质量建设方面也是不进反退。

   耕地质量建设投入不足

  “多年来,尽管国家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存在‘重工程轻培肥、重田外轻田间、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导致真正落到田间用于地力培肥的投资非常有限,耕地质量不仅没有明显提高,在局部地区还呈退化趋势。”采访中,相关专家和基层农业工作者普遍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反映。

  据他们介绍,在耕地质量建设方面,主要实施了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分别由发改、财政、国土、水利等部门组织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每年大约1100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每年大约200亿元,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大约330亿元,而农业部负责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每年地力培肥的资金只有8亿元,用于鼓励和支持农民实施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推广面积只有5200多万亩,远远不能满足耕地地力培肥实际需要。”上述相关专家和基层农业工作者对本报记者说。

   耕地占补平衡难以落实

  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耕地占补平衡过程中,一些地方把工作重点放在耕地数量平衡上,对质量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许多城市、村镇及交通沿线大量优质耕地被占用,补充耕地质量远低于被占用耕地,造成耕地总体质量下降。

  他告诉记者,2011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统计局曾组织开展2006年—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核查,发现有些地方耕地占补平衡仍然存在占优补劣的现象,新补充的耕地往往位置偏远、水土不匹配、自然条件较差。

  “补充耕地与被占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每亩至少相差200公斤以上。”上述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对此,西南大学教授谢德体曾进行过跟踪研究,据他估算,近10年来,我国因建设占用补充耕地6000多万亩,造成粮食生产能力的损失在240亿斤以上。

   耕地质量管理缺乏手段

  采访中,不少基层农业工作者告诉记者,在耕地质量建设方面,尽管《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耕地质量建设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根本无法适应当前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亟须加快立法、依法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在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红线”制度。

  在他们看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05〕52号)只是强调对耕地数量的考核,没有耕地质量考核内容和指标,导致地方政府缺乏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积极性。

  “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至今已经过去了30多年,当初调查的农田土壤质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用于指导我国当前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工作已不太科学。”他们对本报记者说。

   “重用轻养”比较普遍

  采访中,基层农业工作者还告诉记者,由于种植业比较效益低下,农民没有能力在养地方面加大投入,大部分农户只用不养,采取掠夺性经营方式。加之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广大农民对培肥地力、改良土壤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来自农业相关部门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机养分投入不足,作物总养分投入30%,较30年前下降20个百分点。绿肥种植面积由1978年的1.8亿亩减少到目前的7680万亩,降幅达57%。大豆种植面积近10年来减少1435万亩。

  “由于有机肥投入不足,土壤耕性变差,保肥保水性能减弱,耕地土壤基础肥力下降。”前述农业相关部门的材料表示。

   生产方式不尽合理

  除此之外,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湖南、江西两省基层农业工作者认为,农业生产方式的不尽合理,也是影响耕地质量的重要因素。

  据湖南省邵阳市农业技术管理土肥科科长何文迭和江西省余干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江水明等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介绍,不少地区在发包土地时,为了便于耕作和管理,同时为了体现公平,将山区、丘陵和岗坡耕地采用顺坡划分地块的方式进行分配,农民实行顺坡种植,造成了水土侵蚀和土壤养分流失。

  他们告诉记者,受一家一户分散种植方式制约,农民大多使用小型农机具耕翻整地,浅耕、旋耕面积占到机耕面积64%。长期频繁浅耕作业,造成耕层变浅,土壤物理性能变差,耕地质量下降。

   地方政府违规用地现象屡禁不止

  对于当前全国耕地数量锐减、耕地质量下降的原因,前述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既有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也有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既有深层次的原因,也有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但归根结底是部门利益和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的问题。

  他告诉本报记者,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全局和长远发展目标,但对地方政府而言,他们更关注本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一些地方政府不顾中央三令五申,采取各种变相手段,违法审批,违规占地,通过以地寻租、以地生财,追求财政收入最大化和政绩最大化。

  “大量事实表明,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前述农业部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