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律师表示卷宗现重大问题 多处签字涉造假

19.03.201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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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有新进展。该案申诉代理律师18日对记者表示,经过字迹核对,聂案卷宗材料中至少有8处当事人签名涉嫌造假,包括聂树斌本人及其父母的签字。

  焦点“案卷中根本没有实物证据”

  聂案侦查卷显示,聂树斌在被抓7天后才出现有罪供述,供述却是侦查卷的第一份口供。这最关键的7天里,聂树斌的讯问情况并未完整纳入卷宗,只留下有罪供述中一句“前几天说了假话”。

  17日晚,申诉代理律师陈光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卷里除了聂的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根本没有实物证据。对于外界盛传的“关于聂案原始卷宗被伪造、涂改的不实”等传言,阅卷律师也予以回应:“有一点可以公开负责任地说,聂案侦查卷即原始卷是完整的,没有撤、改、换、拆,136页的编号、封条、页码、原始材料看不出重新组装的任何痕迹。”陈光武强调,20年间,这一卷宗在不同法院间传递并经手多人,能保存得如此完好,实属幸运。

  焦点

  “无罪供述材料脱离卷宗”

  两位代理律师均表达了对聂案进展的乐观和信心。据介绍,聂树斌本人供述后,找了几个现场证人,证明被害人失踪过程、发现尸体过程,“但能够定罪的客观证据一点没有,没有DNA鉴定,作案时间模糊,如果把口供拿掉,什么都没有”。

  在初步翻阅完3本聂案卷宗后,陈光武表示自己看完后很痛心:“20年前一个强奸杀人案被执行死刑,侦查卷的程序、证据加起来136页,3个卷宗加起来不超过300页,以我30年的刑事辩护经验,这个卷宗质量是不高的……”陈光武说,把这136页拿来,他完全可以写一个理由非常充分的无罪辩护词。

  据陈光武介绍,阅卷后的初步印象是,抓聂树斌前7天没有材料,“这是不正常的,1994年10月1日第一份有罪供述里面有句话:我以前说的是假话,我对不住政府。这说明原来是有无罪供述的材料的,那么材料为什么不往里面放?”焦点 “多处签字不是出自聂本人”

  18日早晨,聂树斌亲属代理律师李树亭表示,经他连夜阅卷(聂树斌案及与该案有关的全部原始案卷材料)发现:在聂树斌的所有供述里始终没有提及王书金交代过的案发现场出现的那串钥匙;聂案卷宗里的司法文书,如一审起诉书送达回证、判决书送达回证等聂树斌的签名均不是出自聂本人,已至少发现8处签名问题。

  据介绍,律师阅卷时发现,聂树斌卷宗中的起诉书及送达回证、验明正身的笔录、刑事判决书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的签字都不是聂树斌所签。

  “上诉状是聂树斌亲笔所写,上述提及的法律文书上聂树斌签字的笔迹与上诉状的笔迹不一致。”李树亭判断,出现这种情况,一是这些法律文书是后补的,二是有可能为别人代签的。

  焦点 “聂树斌未供述案发现场的钥匙”

  李树亭说,曾被他视为聂案关键点的案发现场的一串钥匙,在案卷材料中,聂树斌并未供述。

  自称是真凶的王书金在供述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时,曾提到过案发现场有一串钥匙。他称,自己觉得没有用就没拿,钥匙放在被害人的西边。

  被害人康某的父亲曾向李树亭提过有这串钥匙,称破案后他去公安局送锦旗时,警方将钥匙归还给了他。

  据报道,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也表示,他所查阅的聂案卷宗中的现场笔录显示在康某左脚西侧偏南30cm处有一串钥匙。

  李树亭认为,聂树斌没有供述这串钥匙,表明王书金作案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据《法制晚报》、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