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阳光洒落背街小巷—山东聊城依法依规推进棚户区改造带来的启示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进的一项民心工程。不过,由于工程量大、涉及面广,拆迁工作又是公认的“老大难”问题,棚户区改造难度不小。
令人欣喜的是,在山东聊城,当地市委、市政府为让棚户区居民“脱棚上楼”,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完成拆迁1672万平方米,相当于过去10年的总和。虽然在短时间内实施了大规模的拆迁,但是聊城的信访量未升反降。与此同时,聊城规划建设回迁安置房项目197个,共11万套,今年年底前就可建成6.6万套,4.3万户群众能够实现回迁入住。
“聊城棚户区改造之所以能够势如破竹,就是因为我们运用了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聊城市委书记林峰海表示,由于政策到位,公平公开,让利于民,不但拆迁速度快、规模大,而且规范有序、和谐平稳,真正实现了“无震动”拆迁,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化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
倾听群众呼声 依法依规推进
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思想家、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说过,“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在城市居住是为了生活得更好”。随着经济、交通的迅速发展和新生代农民的生活改善,人们进城工作、置业、生活的要求更加强烈,市民对城市良好环境的要求更加迫切。
人们的诉求不再仅仅是解决生存和温饱问题,而是需要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多的工作岗位、更好的住房、更加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城镇化不仅能够帮助群众实现这些美好的愿望,还将带来更为直接的收益。在城镇化进程中,大批的乡村将变为城市,农民原来的住房也会升值。
聊城市委、市政府顺应时代发展大势,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让城镇化发展的阳光洒落到每一条背街小巷、每一处庭院和楼栋,让每一位居民都分享到城镇化的发展成果。
众所周知,棚户区改造与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程序复杂、社会关注度高。聊城市市长王忠林介绍,“在工作过程中,聊城市立足实际,顺势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研究出台了公平合理的办法,逐步解决了‘拆不动、拆不快、拆不好’三大问题。”这样的结果,就是顺利实现了群众由抵触到接受、由接受到支持、由支持到主动请求拆迁的变化。
聊城市坚持政府主导,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实施,拓宽房源渠道,加强建设和分配监管。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协调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协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制定《聊城市“十二五”时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聊城市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聊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5)》,明确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统一规划把关,严格审批。针对棚户区零星分散,单独运作成本高、难度大的情况,采取将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就近整合、项目捆绑的办法,进行统一规划、连片开发、配套建设、系统改造。
与此同时,政府全程监管保障房分配以及棚户区改造中的房屋征收补偿,严格落实公示、公开、上墙等各项制度,审计、公证部门全程参与,让群众明明白白,打消各种顾虑。房屋征收过程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补到底,杜绝“暗箱操作”。在保障房的公开配售中,严格房源公告、入围排序、公开抓号、轮候选房等程序,并邀请监察局、公证处等部门全过程实施监督。
坚持政策带动 最大限度惠民
聊城以提高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标准、扩大保障房覆盖范围为重点,让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更多群众。
坚持高标准补偿。在棚户区改造实践中,聊城发现部分群众房屋建筑面积偏少,如果单纯按照建筑面积补偿,这些群众就会吃亏,一些抢搭抢建的人则会从中渔利。为此,按照宅基地面积的2/3计算合法建筑面积,拆一补一;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不足宅基地面积2/3的,按2/3计算;房产证上显示建筑面积大于宅基地2/3 的,则依据房产证进行补偿。在聊城城区只有一套住房且住房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市民,可享受45平方米补偿安置。通过旧房换新居,棚户区群众的人均居住面积增加近1/3。为妥善安置群众,聊城还发放临时安置费,基本满足了市民过渡期的需求。此外,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群众,还可获得补偿款总额10%的奖励。通过高标准的补偿优惠政策,棚户区居民原来每平方米市值仅几百元的老旧房,换成每平方米价值几千元的新楼房,家庭财富成倍增长。有的居民一家三代住在一处平房里,通过改造置换到了三套房。
保障居民长远生计。聊城制定了土地征收预留政策,按征收土地面积的10%预留土地,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以提供被征迁居民的就业和生活来源。原则上,新建安置区的超市、商店由原居民经营。严格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帮助他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纳入就业服务范围和劳动就业培训体系,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专项基金,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及开业贷款担保或贴息。
减免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规费。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优惠政策的通知》,免除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涉及的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按50%收取。据测算,每平方米减少建设成本400多元,大大减轻了建设主体的资金负担,为建设单位节省资金约40亿元,把更多的实惠留给了棚户区居民。
公平公开公正 确保群众满意
目前,在东昌府区陈口路以南、聊城大学东边,原来低矮的城中村唐庄,一座座新楼房已拔地而起。面对这样的场景,村民张全健激动不已:“我们早就盼着拆迁建新楼了,原来的房子不仅破旧,居住条件差,而且不安全,没什么好留恋的。”
张全健说,他家原来的一处院落是上世纪90年代的老房子,卖不了几个钱,现在可以置换180平方米的敞亮新居。与此同时,可获得房屋拆迁总补偿额10%的奖励近7万元,两年的房屋租赁补贴21600元,因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又获得5000元奖励,另外还有房屋附着物的评估补偿等。“不用花钱,换两套房,还有奖励和补贴,俺们都能算清这笔账。”
唐庄仅仅是聊城市东昌府区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缩影。东昌府区承担着市中心城区大多数棚户区的拆迁改造任务,在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惠民利民”的工作理念。在确定规划、制定政策、搬迁改造等环节,都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阳光操作,公平公开公正,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让利于民、惠及百姓。特别是对搬迁改造的村庄,将原村集体资产,置换成商业用房;预留10%的保障性用地,并将其变成国有出让商住开发用地,开发经营所得利益归村集体,用于支付村民养老、医疗、困难群众生活费用等,确保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切实得到改善。同时,在村庄改造时,对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政策的村民,一律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后顾之忧。正是基于这种理念,东昌府区完成大规模的拆迁工作,没有发生一起群体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和安全事件,真正实现了文明拆迁、和谐拆迁。
如今,在聊城,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例子比比皆是,凝聚了广大干部的精气神,拆出了民生“加速度”。莘县在推进棚户区改造中,聘请曾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的王达作为法律顾问,研究制定了既符合上级政策,又符合该县实际的补偿政策,并严格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讲政策、不讲人情。东阿一直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一号工程”,及早决策、抢抓机遇、精心组织,于民问策、快速推进,确保棚户区居民早圆“安居梦”。
去年,聊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征收面积1672万平方米,居全省第一位。其中,东昌府区拆迁326.4万平方米,部分县(市)超过了100万平方米。聊城市不但拆迁规模大,而且由于依法依规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实现了和谐拆迁。
按时保质建成阳光回迁安置
在加快“拆”的同时,聊城市高度重视回迁安置房建设,要求各级把安置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真正放到和拆迁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对待,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切实兑现对广大群众的承诺,赢得他们对城市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2014 年是聊城棚户区改造的“回迁安置年”。目前,已开工项目195个,共10.6万套。其中,已建成项目78个,3.3万套。今年,聊城市有4万户列入了山东省棚改计划,列全省第一位,目前已经全面开工。住建部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组对聊城市回迁安置房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针对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在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上,聊城市专门组织人员开展摸底调查,了解群众的实际住房需求和承受能力。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对安置房选址、环境打造、综合配套、户型设计和建设标准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切实加强对安置房的质量监管,严防出现“豆腐渣”工程,让棚户区居民住上优质房、放心房、满意房。在小区设计上,以方便群众生活为前提,合理安排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在搬迁安置方式上,聊城市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退休老人可以申请在子女附近的安置点选房,60岁以上老人或身体有严重残疾、重病的居民可以优先选房。此外,拆迁补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聊城市执行一个政策、坚持一个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每户居民拆迁面积多少、补偿多少,及时向群众公开。对于低收入困难家庭给予政策倾斜,严格标准审查,防止弄虚作假。针对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监管,聊城市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违规抵扣建设资金。
今年10月1日上午,棚户区改造双庙项目回迁安置房交房仪式举行,标志着300余户、1100多名群众将喜迁新居。棚户区改造双庙项目是回迁安置房建设工程之一。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5724平方米,规划总建设面积197900平方米,安置房规划建设10栋住宅楼,地上建筑面积共计57628平方米,安置人数1100人。
随着众多项目的扎实推进,越来越多的群众将圆上期盼多年的安居梦。(陈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