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城市水务集团推行新绩效考核办法

17.03.2015  21:32

近日,聊城城市水务集团正式推行新的绩效考核办法,以各指标责任单位的实际工作业绩作为绩效,以绩效工资的形式兑现奖惩,增加活工资的比例,激发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新的绩效考核办法主要包括经济指标、共建指标和评议指标三项考核指标。其中,经济指标结合了各单位工作实际,区分创收单位和非创收单位确定了不同的权重。共建指标又细分为工作纪律、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十项考核指标。评议指标根据集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评议结果确定成绩。绩效考核以每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分别于季度首月的15日前完成上季度考核。自考核结果公布当月起,连续三个月兑现每个指标责任单位上一季度的绩效工资。每位员工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则由被考核单位根据具体员工的工作绩效确定。(文章来源:聊城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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