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创新机制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在聊城大学A—308专用教室里有一个特殊的班级,这里的学生享受着学院的“加餐式培养”,成绩保持在全班前列,实现了良好的自我发展。这个班级就是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验班。培训班成立以来,不断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效果初步显现。
如何使法学教育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改变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的问题?2012年底,聊城大学开始着手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经多方调查与咨询,先后十易其稿,于2012年12月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方案。随后,学校厘定了厚内外之基、强专博之能的培养思路,制定了知识、能力、人格、视野、素质 “五位一体”的培养标准,界定了引导学生的自我发展之路的培养目的。2013年3月,首届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验班诞生了,2014年3月,2013级实验班又继而选拔成立。两届实验班共选拔培养了76名同学。
卓越实验班由责任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加餐式”培养,主要利用课余时间对他们实行拓展性、深化性培养。所谓拓展性培养就是让学生广泛涉猎人文社科名著,使其拓宽学识与视野,涵养人文精神。为此学院设计了 “跨学科名著研读”课程,借鉴其他学科的原理与方法,襄助法学。 “如果说法律是手术刀,这些学科就是其配套设施,只有手术刀,无法完成复杂的 ‘法治中国手术’”,这是拓展性培养。与拓展性培养 “厚内外之基”的培养目标不同,深化性培养则是为了达成 “强专博之能”的目标。在深化性培养中,学院不断夯实学生的法学基础,磨砺法学 “手术刀”。一是深化法学原理的领会与掌握,让学生在有感觉的科目上深耕细作,让课程 “长”入学生的心中。二是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即在案件事实与规范之间进行法律推理与论证,该校因此设计了 “核心课深化辅导”类课程,以原理研讨、案例研讨为主要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发言,独立思维。
在培养机制上,聊城大学采取了师生协商式。对于加餐的内容、项目与方式,师生会共同协商,共同组织实施。责任教师决不一厢情愿、从上到下地强加于学生,而是自下而上地征求培养方案,与学生共同修改、论证与完善,最后共同付诸实施。这样的一种培养机制大大调动了学生的自主参与性和积极性。
卓越实验班运行近两年来,先后获得学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和名校工程建设资助,培养效果初步显现:2012级实验班41名同学,15人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38人获得不同层次的奖学金和各种荣誉称号,6人获得山东省模拟法庭大赛二等奖,1人获得省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铜奖,3人获得校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发表文章4篇, 8人修读了第二专业。全班形成的浓厚的学习氛围更为喜人,在法学院A—308专用教室里,实验班的学生无论寒暑假、周末都会乐于在此攻读,以至于非实验班的同学也常来这里 “插队”,获取学习的动力。实验班学生的 “出班”与 “入班”,不仅有效鞭策了实验班的学生,也很好地带动了全院学生的学习热情。(聊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