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诉
山东济南
新闻
RSS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上海
云南
内蒙古
北京
台湾
吉林
四川
天津
宁夏
安徽
山东
山西
广东
广西
新疆
江苏
江西
河北
河南
浙江
海南
湖北
湖南
澳门
甘肃
福建
西藏
贵州
辽宁
重庆
陕西
青海
香港
黑龙江
新闻集锦
档案
资料
事故
体育
文化
教育
宗教
时政
经济
生态
健康
运输业
社会
政府
安全
城市
省级
工业
房地产
人物
专稿
原聊城市体育训练基地主任受贿125万获刑11年
08.07.2015 15:17
本文来源:
半岛网
齐鲁晚报聊城7月8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户凤英) 7月7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山东省聊城体育训练基地主任、党总支书记孙传亮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传亮有期徒刑十一年。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孙传亮受贿赃款人民币7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退回行贿人的赃款人民币50万元,向行贿人继续追缴。
目前,该案处于上诉期内。
本文来源:
半岛网
08.07.2015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