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菏泽市、德州市、聊城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1月30日,烟台市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长(主任)、科长,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相关领导和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2015年,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依法行政”和“创新管理”两条主线,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准确把握民族工作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继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化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大力开展主题活动,推动宗教界发挥自身积极作用;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1月30日,菏泽市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各县区民宗局(办)局长(主任)、办公室主任,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市民宗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市委统战部、市人大民侨外委、市政协民宗委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强调,2015年,将以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目标,着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以召开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为契机,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以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为依托,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手段,着力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以开展主题活动为引导,着力推动宗教界发挥自身积极作用;以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2月2日下午,德州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民宗局局长马传先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统战部、市人大民侨外工委、市政协社会法治联谊委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长、市民族宗教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提出,2015年要突出“依法行政”和“创新管理”两条主线,坚持打基础、促规范、聚合力、创亮点,不断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崭新局面。一是抓理论学习,把民族宗教知识列入市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好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等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始终保持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抓历史机遇,认真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筹备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一些制约问题的有效解决,积极创造做好民族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三是抓宣传教育,以省、市表彰活动为切入点,选树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四是抓精准帮扶,全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五是抓正面引导,着力发挥好宗教界自身积极作用。六是抓依法管理,全面掌握全市宗教工作底数,建立信息台帐,准确把握各教工作重点,切实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七是抓基层基础,分别选取1个民族和宗教工作重点乡镇,作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探索工作试点区,在抓好对民族村居的联系服务、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报送、发挥基层联络员的积极作用等方面进行有效探索,在提升基层民族宗教治理能力方面开辟新径,努力打造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亮点。会议强调,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讲规矩守纪律,既要令行禁止,更要政令畅通;要强化担当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谋划布局民族宗教工作;要有大众情怀,带着感情去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提升能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整合发挥好各方面力量,形成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效机制。会上,印发了《2015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通报表彰了2014年度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马传先同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签署了《2015年度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德城区、陵城区、禹城市、临邑县、平原县、齐河县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经验,其他县市做了书面交流。
2月3日,聊城市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张思中主持,副市长白志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宗局局长王维峰作工作报告。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强调,2015年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着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二是以召开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为契机,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三是以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为依托,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四是以民品贴息审批权限下放为抓手,着力推动民品生产工作稳步前进;五是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手段,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六是以开展主题活动为引导,着力发挥宗教界自身积极作用;七是以能力建设为主体,着力提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素质。白志坚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4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他要求,一是正确面对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正视当前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科学的态度面对挑战,扎实的工作应对挑战,以改革的精神推动深层次问题的解决。二是发展民族经济,推动各民族共同富裕。要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结构调整,使少数民族群众致富有市场、有销路;要大力扶持农村少数民族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少数民族群众致富有组织、有合力;要加大科技培训力度,使少数民族群众致富有技术、有能力;要继续落实好民品贴息优惠政策,加强对民品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全市民品生产工作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要认真研究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规律,找准宣传教育与群众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组织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活动,着力提升宣传教育实效;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四是强化法治精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办法和途径,把“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统一起来;进一步深化《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要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和爱国宗教人士,依法严厉打击任何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牢牢掌握与境内外敌对分裂势力斗争的主动权。五是做好思想引导,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着力抓好宗教界人士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队伍;鼓励支持宗教界对各自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要以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为重点,指导宗教团体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风和人才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民主办教能力。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尽心尽力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要敢于担当、勇于开拓、善于协作,带动各级各部门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民族宗教工作良好氛围。会上还表彰了2014年度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