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5.12.2014  17:46
   

12月19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东带领检查组,对聊城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妇联主席刘素芹、副主席王玲及有关人员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冠县清水镇杜行村妇女儿童家园和清水镇中原轴承有限公司,详细询问了女性进“两委”、村规民约修订、妇女创业就业、妇女活动阵地等工作,就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

刘新东主任指出,聊城市把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人大监督实施,政府认真执法,政协积极呼吁,各部门通力合作,逐步建立了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得到了有效保护,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已覆盖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有效执行。

对下一步全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刘主任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妇女参政议政,加强妇女干部的培养和任用,当前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落实好女性政治权益,并做好当选后的跟踪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活动,完善相关法律中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规定,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重视妇儿工委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聊城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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