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大伯泰国旅游身亡 旅行社被判承担8成责任

19.04.2016  15:00

    去年6月,杭州62岁的吴大伯报名参加了一家旅行社的泰国5晚7日游。

  吴大伯的情况有点特殊,他是聋哑人,这趟和他一起去的其他27人,也都是聋哑人。

  本以为整个团都是特殊游客,旅行社一定会特别予以照顾,所以家人也算放心。

  可是,7天后,家人等来的却是吴大伯意外身亡的噩耗。

  原来,行程的第6天上午有半天自由活动时间,吴大伯当时要去酒店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点东西,而这家便利店正好在一条铁轨的对面。

  吴大伯打算穿过这条铁轨。不幸的是,恰巧此时火车呼啸而来,而吴大伯由于没有听力,并没有听到火车在抵达道口前的鸣笛声。

  悲剧就此发生,吴大伯被撞身亡。

  吴大伯单身一人,只有4个兄弟姐妹。得知噩耗的兄弟姐妹们伤心不已,把旅行社告到了西湖法院。他们认为,吴大伯是聋哑人,旅行社应该更加谨慎照看,旅行社对于吴大伯的身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庭审中,旅行社一方认为,是吴大伯自己没注意安全,主要责任当然在他自己。

  旅行社还提出,根据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及旅游法的规定,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造成旅游者的伤害,由公共交通经营者承担责任,所以家属应该找的是泰国当地的火车经营方。

  这么特殊的意外,旅行社到底该不该赔?

  西湖法院审理认定,包括吴大伯在内的28位聋哑游客,对外界的反应及应变能力不同于普通人,而旅行社仅仅派了一名略懂手语但并无手语翻译资质的领队,事发时又属于自由活动,旅行社也没有对吴大伯等人进行特殊的安排与管理,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据此,法院认定旅行社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吴大伯虽是聋哑人,但精神健康状况良好,对周边可能存在的危险也具有一定的安全防范能力,未能有效防范危险,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最终确定,由旅行社承担事故80%的责任,赔偿63万元,吴大伯自身承担剩余2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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