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表彰优秀挂职律师并继续选派优秀律师进行挂职锻炼
11月18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优秀律师挂职工作会议,对第一二批优秀挂职律师进行表彰,对第三批优秀律师挂职工作进行动员。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冯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端卫宣读表彰决定,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主持会议,厅人事处、律管处有关处室同志及受表彰的优秀律师和第三批挂职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为刘文涛等19名挂职律师记功的决定》、《山东省司法厅选派优秀律师挂职锻炼挂职办法》以及选派律师拟挂任的职务。受到表彰的3名律师代表和4名第三批挂职律师代表依次作了发言。会议指出,选派优秀律师挂职锻炼,既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中央统战部、司法部有关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所进行的一次重要探索,更是全面锻炼、培养律师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前两批挂职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经过层层选拔推荐,共挑选出14名优秀律师。经与德州市委组织部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5名同志到平原县挂职,5名同志到临邑县挂职,分别挂任副县长、法院助理审判员、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公安局警长和司法局局长助理,另有4名同志到省属国有企业挂职。为了确保挂职锻炼效果,省厅事先与挂职单位的市地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就挂职锻炼的目的、任务、地点、方式和日常管理、生活等进行周密安排。会议要求,第三批挂职律师要努力向受表彰的律师学习,按照厅党委“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的总要求,牢记组织重托,尽快完成角色转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自身工作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丰富社会阅历和法律实践,努力多做贡献。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省司法厅关于挂职锻炼的要求,切实遵守挂职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加强学习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全省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力提供支持保障,帮助挂职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挂职人员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挂职工作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