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立足部门职责 切实做好交通事故医疗救助工作

21.04.2015  18:19

  《东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出台后,东营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研究部署落实措施,保障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依法依规履行部门职责,监督医疗机构做好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和抢救救助基金垫付的申请工作,东营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医疗审核工作的通知》,确定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和审核工作流程,规范医疗机构申请申报程序和文书格式,进一步明确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分工,有效保障了救助基金垫付工作垫付申请材料审核环节的正常有序运转。 

  按照《办法》要求,全市范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患者到达医疗机构后,医疗机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等有关卫生诊疗操作规范对患者进行抢救,并在抢救受害人72小时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填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东营市及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分别负责市级及各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办法》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着以人为本、依法救助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督导规范医疗机构对道路交通事故患者的抢救工作,并对受害人申请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审查核对,对送审的符合救助规定、手续资料齐全的垫付申请书,均及时予以办理。 

  截至目前,该市、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共审核通过救助基金垫付申请27件,审核抢救费用438011.11元。其中:市级6件,金额74538.72元;东营区1件,金额39485元;河口区1件,金额23574元;垦利县3件,金额50353元;利津县4件,金额43693.25元;广饶县12件,金额206367.14元。 

中国战疫观察之三:党旗高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山东网
绿色中国 加速前行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