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职院校园版《文明公约》让文明看得见
为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学院良好的校风、学风,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使其在学生中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学生文明公约》。内容围绕守纪、文明、诚信、节约、安全五个方面,共十条。《学生文明公约》的制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抽象变具体,由宏观到微观,由价值层面转化到行为层面,通过行为养成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停留在口头上,更落实到行为上,进而成为学生的习惯,从而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
《学生文明公约》的制定本着“看得见、够得着、行得通”的基本思路,遵循基础性、现实性、可行性原则。是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基本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是基于我院学生的实际表现,针对经常出现的共性问题提出的,有现实针对性;既考虑到学生能否“跳一跳、够得着”,也考虑到是否可观、可感、可查。为切实贯彻文明公约源于学生,践行于学生的宗旨。学院首先组织了班级、系部讨论,通过学生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的内容,学生工作部对其进行了归纳、整理,在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领导的意见建议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此后,针对征求意见稿又组织了“学生文明公约大讨论”,充分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再次对公约内容进行归纳提炼与合并删减,最终选定十条内容,经研究通过后颁布。因为亲身参与了公约的制定,广大学生对公约的颁布实施均表示支持,并积极的在公约上签字承诺遵守公约。他们表示,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个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一个爱护环境卫生的举动,这些虽是点滴小事,却体现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身边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不断提高个人的修养,为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生文明公约》的制定出台,是学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修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重要举措。《学生文明公约》的实施,对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培养他们讲文明、守法纪;讲卫生、思勤俭;讲仪表、强身体;讲安全、重诚信的意识和习惯。将《学生文明公约》与“三位一体”的人文及职业素养培养体系紧密结合,通过人文素质课、主题班会等,对《学生文明公约》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学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最终,通过实际行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