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两新”组织党妇共建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实现组织全覆盖。 要求在已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必须建立妇女组织;对具备条件但尚未建立党组织和妇女组织的,在筹建党组织时同步筹建妇女组织;对条件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或暂时没有党员的“两新”组织,可先建立妇女组织并开展妇女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对规模较小、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和妇女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根据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采取联合、挂靠等多种形式,组建区域性或行业性联合党组织和妇女组织。要将尚未覆盖妇女组织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外来妇女集中区纳入妇联网格管理,使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覆盖并辐射到每位妇女。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实现工作全覆盖。建立妇建指导员制度。 参照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做法,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乡镇(街道)干部中选派妇建指导员定点联系“两新”组织,指导妇女组织的建立、规范和完善,配合做好女党员的推荐、培养工作,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妇女活动,协调内部各种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选派妇建指导员要注意与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相结合,党建指导员可以兼任妇建指导员。 建立公推直选妇委会制度。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职工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推荐妇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并通过召开妇女大会选举的方式直接选出妇女组织负责人和妇委会成员。 建立培育制度。 积极开展女党员培养发展工作,注重加强对“两新”组织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通过党校、高校、妇女学校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渠道,对“两新”组织妇女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实用岗位技能和妇女工作业务的培训,切实提升妇女干部的素质能力。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实现服务全覆盖。明确功能定位。 按照“妇女之家”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组织活动等功能要求,有条件的“两新”组织要单独建设“妇女之家”,条件有限的“两新”组织要依托党员活动室建设“妇女之家”。 规范建设标准, “妇女之家”要按照“六有三统一”标准建设。 深化服务内涵。 把党员活动与妇女活动统筹考虑,坚持资源共享,深化创业就业、综合维权、教育培训、文体健身、婚姻家庭、帮扶救助等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女职工乐于参与、能够受益、促进和谐的各项活动,切实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女职工真切感受到“家”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