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网:山东“气质”连续五年持续改善
2017年,“蓝繁”天数同比增加26.5天,PM2.5平均浓度在京津冀晋鲁豫中最低,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五年持续改善,处罚环境违法案件罚款数额全国第一,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在2月7日上午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年度成绩单令人拍手叫好。
去年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的终期考核年。据统计,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75.4天,同比增加26.5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4.9天,同比减少8.2天,比2013年减少45.9天,减幅达75.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15,同比改善8.8%;优良率平均为59.5%,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降低13.6%、11.7%、31.4%、2.6%,分别比2013年下降41.8%、33.8%、66.2%、22.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8月至12月连续5个月,PM2.5平均浓度均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低值,全年PM2.5平均浓度在京津冀晋鲁豫六省(区、市)中最低,比2013年下降的比例在六省(区、市)中最大。水环境质量连续15年持续改善;8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占55.4%,劣五类水质比例下降至2.4%。
2017年,省级共补偿各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0665亿元,德州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5072万元。另外,威海市已经连续两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省政府将对威海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按照补偿办法规定,今年不再参与排名考核。
在污染控制方面,全省累计压减煤炭消费量2706万吨,淘汰老旧车13.6万辆,对200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8.5万家,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治污项目4178个,完成率99%。全省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全国率先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查处企业超标排污违法行为,建立小时均值超标督办和日均值超标即处罚机制。目前,全省涉气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率96%以上。共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139次,比上年同期减少9次,其中第四季度17市发布预警68次,同比减少47次。
2017年,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4917件,罚款14.8亿元,在全国列第一位。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1件,罚款5646.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410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722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35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2件。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整改企业10073家、立案处罚1471家,拘留76人、约谈1186人、问责1268人。环保部向我省交办3631个突出问题,完成整改3629个,整改率99.9%。环保部强化督查问题发现率由开始的73.9%下降到1%左右。开展首批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企业2383家、关停取缔966家、立案处罚642家,行政拘留62人、刑事拘留34人、约谈1623人、问责606人。
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从“奢侈品”早日变成老百姓的“日用品”,我省设定了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全省PM2.5平均浓度要比2017年下降4.9%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以上;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达到56.6%,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7.2%;保持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完成国家下达的环保约束性指标。我省将实施所有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管理,按期完成垂管改革,扎实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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