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部署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8月18日下午,菏泽市环保局、公安局召开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动员部署会议,就严格落实省环保厅、公安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环发
会议宣读了《菏泽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要严格检查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整顿、关停一批严重违法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查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切断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强化企业的环保守法自觉,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行为。
赵琦同志要求,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环保部门检查行动,利用“110”举报热线等,打击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排查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要联合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工作,提前介入疑似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网安部门要加强网上巡查,发现涉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类犯罪案件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开展立案侦查;要坚决排除一切干扰,全面排查辖区内涉危企业,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赵连柱同志强调,各县(区)要对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所涉企业逐一排查,依法严肃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按照《全省环境保护部门调查与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工作程序》(鲁环办〔2013〕27号),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对检查对象要核种类、核数量、核去向,要查档案、查产生环节、查贮存设施、查处置行为,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要在自由裁量范围内高限处罚,对环境风险突出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治。
会上,赵连柱同志还传达了8月18日上午省环保厅召开的全省固体废物和危化品调查工作调度培训会精神,要求各县区环保工作人员及相关企业一定要紧绷环境安全这根线,做好辖区内危险废物、大气、水、土壤的规范化化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良好的姿态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等上级部门的督查考核工作,不辜负党和政府重托,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坚决履行捍卫家乡蓝天碧水,建设生态菏泽的光荣职责。
)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全省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会议要求,作进一步安排部署,严厉打击非法犯罪行为,构筑环境安全屏障。。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连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赵琦,市食药环侦支队长董圣慧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区分管副局长、各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