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一商场“吸金大法” 投钱送购物卡 涉嫌非法借贷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在泰安肥城有一家商场向市民借款,而且利息还不低,一千多户市民都向商场出借资金。然而,一年期限到了,市民的钱却要不回来了。
老太轻信高利息借钱给商场一年到期却难要回
肥城刘老太今年已经74岁了,辛苦一辈子,攒了点积蓄。听别人说,当地的一家大型商场正在向市民借钱,而且利息还不低。出于对商场的信任,刘老太和商场签订了借款合同书,合同约定,刘老太出借资金51300元,时间为一年。刘老太告诉记者,“利息高,10%。”一年合同到期后,她就按时来到了商场,准备领取本金51300元和利息5130元,不料却遇到了麻烦。
刘老太告诉记者:“5月份要了一次没给,说6月给,这里写的5月,改成了6月,6月也超了,去要也不给。”记者看到,在这份借款合同书上,标明用款时间自2014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5日,在两个月份的数字“6”上,确实有改动的痕迹。既然现在,借款合同到期了,那么商场为什么不及时兑付呢?
商场财务人员表示:“资金紧张,提不了。”商场指派一位王先生出面,接待了刘老太。刘老太表示,她现在着急用这五万多块钱。那么商场能不能把钱还给她呢?
商场代表王先生说:“现在资金困难,钱被套住了,银行不让贷款了。”王先生表示,很多借款人也已经来过商场要钱,他们有的比刘老太还着急。
商场吸金噱头多:存一万元送1800元购物卡
刘老太告诉记者,不但这5万多块钱拿不回来,而且商场还欠她钱。
“每年存上一万块钱,一年给1800元的卡,可以到商场买东西。”刘老太说,除了借给商场的51300元,在2011年1月16号,她就在这家商场以另外的一种方式,投了一万元,作为金卡会员入会费,会员不但可以享受购物优惠,而且,还能获得80%的回报,以购物卡的形式发放给会员。
刘老太告诉记者,作为金卡会员,商场每年都会给她1800块钱购物卡。对此,商场代表王先生称:“现在不办这个了,到期退了,换成这个,这个利息低,时间不那么受限制。”
既然现在5万多元的借款,商场没有能力偿还,那么,这一万块钱入会费能不能先退给刘老太呢?商场代表王先生说:“老板的钱都投到都投了,前期扣了人家四个月货款,抵债了,老板光认为银行放钱了,结果银行不放钱,两边受急,顾客要钱,供货商要货款,拿不出。”
为了能够尽快拿到自己的钱,刘老太和记者一起来到了肥城市工商局。工商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帮她查询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显示,肥城市盛世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卷烟等,但是并没有金融方面,经营范围最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那么,对于商场向市民借钱的行为,工商部门又是怎么看待的呢?肥城市工商局办公室马主任说:“你签了公司内部亲属合同啊。如果是经营合同,我们可以调解,你也可以找司法部门,这不是工商局处理的范围。”
借款合同存猫腻律师:涉嫌非法民间借贷
由此可见,这家商场借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10%的现金回报,这种方式收了刘老太51300元,另外一种是18%的购物卡返还,这种方式收了刘老太10000元。而对于商场签订的合同,也让人很纳闷,刘老太和家人并不是商场的员工和亲属,借款合同书当初怎么被写成了“公司内部员工(亲属)借款合同书”呢?刘老太表示,当时并没注意。
对于这种情况,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刘振起认为:“员工关系必须要有合同,亲属关系不能自认,其实,为了避免追究刑事责任。”刘律师表示,这种借贷关系涉嫌非法民间借贷。
那么,这件事到底应该怎么解决呢?商场的王先生表示,相关部门已经就这件事帮助进行了协调。王先生说:“现在跟别的公司合作了,咱有希望了,公司评估厂值多少钱资产。”王先生表示,等资金到位后,刘老太和其他人一千多户的借款会尽快发放下去,“最快两三个月,最晚年底。”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刘振起说:“约定的按照10%,超过约定的,不但还本金,两个月内按照2%,超过两个月按照6%偿还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商场超过9月15日再还钱,那么6月15日以后的部分,都要按照6&的利率计算利息。
最后,商场见刘老太用钱心切,答应提前给她兑付下半年的购物卡作为补偿。刘老太表示,商场已经给了九百元的购物卡,就先用这些卡从商场买东西,尽量协商解决,到年底如果实在拿不到钱,再诉诸法律或者报案解决。
希望商场尽快筹措资金,让老百姓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以免被诉诸法律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