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肥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肥城市龙山路086号
联系方式:18661302292、1855380928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8楼
项目经理:孙昌荣 联系电话:13562882125 传真:0538-826391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肥政采审(2014)第107号
四、项目名称: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2022014043
五、预算控制价: A包: 20 万元,B包: 18.9 万元
六、采购内容:
标段 | 采购内容 | 采购需求描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控制价 (元) |
A | 侦查取证设备 | 详见招标清单 | 宗 | 1 | 200000 |
B | 电脑、打印机等办案设备 | 详见招标清单 | 宗 | 1 | 189000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营业执照具备所提供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提供货物的能力;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供货合同;
4、A包设备开标时须提供原厂商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原件及三年免费升级服务承诺函原件。
B包中标后,在公示期间,须提供笔记本电脑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销售授权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 2015年1月5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市向阳街南首,国土局二楼203室;联系人:李雅琪;联系电话:0538-3232681)。
方式:符合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购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发售。
售价:采购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2015年1月7日14时00分
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谈判日期:2015年1月7日14时00分
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肥城市向阳街南首,国土资源局二楼第三开标大厅
十一、发布媒体: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监督部门:
肥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