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成立胶东刺参质量保障联盟 质量安全总体稳定
中国山东网1月7日讯 (记者 王晔)7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宋继宝介绍了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保障措施。
去年9月9日,央视对有的省市海参养殖中大量使用药物,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样引起我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海参是山东省渔业第一大产业,产量产值均占全国的半数以上。
宋继宝说,事件发生后,山东省立即组织各市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并组织力量对烟台等重点产区的重点企业(东方海洋、泰华、海益、安源)的海参育苗、养殖生产进行抽查,未发现存储、使用违禁药物现象。同时,对胶东刺参质量保障联盟20家成员单位开展海参应急抽检,抽检20个海参样品,检测指标包括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己烯雌酚,抽检合格率100%。
据了解,水产品质量抽检是各级渔业部门常态化的质量安全工作,2014年,山东省监督抽查海参苗种127个样品,不合格数量仅为7个,全部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超标。处理案件4起,产品已全部销毁或做无害化处理。
随后,宋继宝对山东省海参质量保证做出介绍。他表示,山东省海参生产多数处于自然生态环境,全省海参生产面积130万亩,其中在海底增殖和围堰养殖、处于自然生态环境生长的有82万亩,占总面积的63%;产量5.4万吨,占总产量的54%。大水面池塘养殖47.7万亩,占总面积的37%;产量4.3万吨,占总产量的42.8%。
同时,山东省实施健康养殖。据悉,目前,山东省海参水产原良种场7家,其中国家级3家,培育建设“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建设海参海带两大“种业基地”。20家海参生产骨干企业发起成立了山东省“胶东刺参”质量保障联盟,向社会发布确保胶东刺参质量安全的6条承诺,提供有质量保障的海参产品,发挥了全省海参生产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在陆基和小型池塘养殖用药物使用方面,宋继宝表示,从山东省海参主产区排查情况看,山东省海参育苗、养殖企业使用的渔药中未发现有青霉素、头孢曲松钠、盐酸诺氟沙星、聚维酮碘溶液等药物。海参育苗养殖渔药使用主要为水环境改良剂、微生态制剂及中草药等。养殖户在养殖生产过程中对病害的防治都能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用药原则,并有生产用药记录。
“山东省不仅对海参一个品种加强质量监管,对主要养殖品种同样开展了严格的质量监管。”宋继宝表示,2014年共完成1286个部级、3141个省级水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抽检任务,合格率为98.8%,比2013年提高0.7个百分点,比2012年提高1.8个百分点,创近年来最好水平,总体上看,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稳定。
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阳性样品的苗种、水产品,则立即移交渔政部门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进行行政罚款处理外,还要将抽检阳性样品的产品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深埋),决不允许进入市场。每一起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均记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