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为、有为、愿为
临邑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项措施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增强代表建议督办效果,促进了代表作用有效发挥。
强化履职能力,促进代表“能为”。该县人大始终把代表的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的重要抓手,每次常委会都轮流邀请各镇乡(街道)、县直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使其了解审议政府工作的程序和内容;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向代表宣传各级党委的重要精神,使各级人大代表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党的方针政策有了全面的了解,增强了建议、意见和议案的针对性,同时,该县人大常委会把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人大代表的培训上狠下功夫,采取自学、集中宣讲辅导、代表小组学习讨论、普法考试等方式强化代表学习效果,真正调动起了各级人大代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代表的政治素质、丰富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狠抓跟踪督办,促进代表“有为”。该县人大常委会将收集到的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做好分类登记的基础上,及时转交县政府,由常委会分管领导负责,跟踪检查、询问办理情况,并及时向代表进行答复。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进行听取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予以跟踪落实。根据《代表重点建议视察督办办法》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代表普遍关心的,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视察督办,并制定出了相应的督办方案,严格落实“主任领衔、县长领办、部门承办、专工委督办、代表跟踪问效”的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机制,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与跟踪督办的全过程,真正做到询问“面对面”、督办“实打实”,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经过跟踪督办,务求代表重点建议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妥善的解决和落实代表反映的问题。
完善“双联”机制,促进代表“愿为”。近年来,该县每年都开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活动,根据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至少直接联系代表一次,主要围绕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拟审议、讨论的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听取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批评。同时,该县人大常委会还把了解关心代表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联系代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协调,认真解决代表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代表更好履行职责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