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腾退办公用房优先改扩建为中小学

14.12.2015  09:47

  (大众网济南12月11日讯)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媒体吹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全省17个市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11.06万平方米,附属用房4.83万平方米。根据要求,包括党政机关院落等闲置土地应支持中小学校的新建和改建。目前,山东有4个市报送了7处可扩建为中小学校的场所。

  据统计,近年来,全省17个市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11.06万平方米,附属用房4.83万平方米。据了解,对已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主要用于三个方面的用途:一是整合调配给新增设机构、办公面积不达标的单位使用。二是暂时封存后单位内部调剂使用。三是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产运营。

  近日,省政府明确要求对清理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各类培训中心或党校、行政学院闲置的建筑物及其设施,既可用于中小学改扩建,也可用于幼儿园或老年大学。要积极推进人的城镇化,切实解决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市民化待遇。根据省政府要求,包括党政机关院落、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以及经济开发区的土地在内,都要舍得拿出资源,支持中小学校的新建和改建。

  目前,省政府已专门作出部署,把党政机关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可用于中小学改扩建工作列入督查范围,省政府办公厅将直接调度各地的进展情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促检查。经过初步调查,目前,青岛、枣庄、德州、济宁4市共报送了7处可扩建为中小学校的场所。不过,能否进一步新、改、扩建为学校,还要经过综合评估后确定。

  据介绍,下一步工作中,将对清理腾退出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整合盘活,统筹安排用于中小学办学。对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清理腾退出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特别是原大中专院校、行政学院、党校等搬迁后具有教学功能的空置院落,进行整合盘活,统筹安排优先用于中小学办学。

  经合法程序批复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办公场所也将被解冻,并整合盘活存量办公用房。有些地方经合法程序批复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办公场所,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报批后,尽快投入使用,将腾出的原有办公用房及院落,统筹安排用于中小学办学。不允许迁入办公的,优先安排用于中小学办学。

  同时,根据中小学布局安排,对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公用房及院落进行鉴定,统筹安排用于中小学改扩建。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字〔2008〕15号)等规定,对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公用房及院落进行鉴定。同时结合各地中小学校改扩建需求,有针对性地对与现中小学校毗邻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房及院落进行评估,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用于中小学校改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