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求职遇色狼 山东潍坊一少妇在公园被强奸

22.12.2015  19:17

  近日,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恐龙公园西北侧竹林内发生一起强奸案,仅仅是因为被害人发了一个求职信息,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经查,嫌疑人周某通过张女士微信求职信息上留下的手机号码,加其为好友后,以招聘为由将她约出来,并实施了强奸。目前,周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12月9日,29岁的诸城张女士在微信热点上发布了一条求职信息,由于自己要带孩子,想要找一份时间比较自由的工作,并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信息发布后,张女士便满怀希望的等候消息,可她等来的不是工作机会,而是一名色狼。

  31岁的嫌疑人周某已经过了而立之年还没有成家立业,靠打工养活自己,平时喜欢上网、玩微信。12月9日这天,周某在微信热点上看到了张女士的求职信息,就对张女士产生了邪念,想把张女士“钓”出来玩玩。周某用微信搜了搜张女士留下的手机号,恰好张女士的手机号就是其微信号,便加张女士为好友,张女士也接受了周某的好友请求。

  周某告诉张女士,自己有一个包装佛牌的工作室,正在招人,工作不累,时间要求比较自由,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到恐龙公园对面的宝龙公园大门处见面细谈。12月中旬的一天,两人约好下午5点在宝龙公园见面。见面后,周某对张女士说要到恐龙公园里搞两根竹子,让张女士一起去,不知是计的张女士跟着周某去了恐龙公园西北角的竹林,在竹林内周某露出了色狼的本性,张女士大声呼救,但由于天色已晚,公园内空无一人,周某对张女士实施了强奸。

  事后,张女士报了警,警方在第一时间里从张女士身上取得了周某留下的罪证,而后进行了DNA鉴定,经排查比对,于案发两天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并抓获归案。

  目前,周某因涉嫌强奸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办案民警提醒,单身女性不要随便与陌生男子单独处于僻静之处,以免遭受侵害,如受侵害要在第一时间内寻求帮助,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